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证券代码:600584 编号:临2018-043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6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于2018年6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5日14:00。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相关的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JCET-SC拟向芯晟租赁融资之关联交易暨由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JCET-SC向芯晟租赁融资之关联交易暨由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JCET-SC (Singapore) Pte. Ltd.(以下简称“JCET-SC”)作为借款人向Xin Cheng Leasing Pte. Ltd.(以下简称“芯晟租赁”)借款2.24亿美元(借款成本在3个月美元LIBOR+300~400BPS之间),并以股东借款的形式借给星科金朋,用于其赎回永续证券本金及支付相应利息。
同时,本公司及子公司拟提供如下担保:
1、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及流动性支持;
2、本公司同意JCET-SC将其持有的星科金朋22.4%股份质押给芯晟租赁;
3、本公司将实际放款金额的2%共计448万美元等值人民币的风险准备金存入放款人指定的由本公司开立的银行帐户。
芯晟租赁为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芯鑫租赁”)在新加坡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第三大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芯电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长电国际(香港)贸易投资有限公司均为芯鑫租赁股东,分别对其持股32.30593%、7.43737%、3.15618%;公司董事高永岗先生、监事王元甫先生在芯鑫租赁担任董事,本次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审计委员会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高永岗、张春生、任凯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决定于2018年7月12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证券代码:600584 编号:临2018-044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JCET-SC向芯晟租赁融资之关联交易暨由本公司及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JCET-SC (Singapore) Pte.Ltd.(以下简称“JCET-SC”)
2、本公司及子公司为JCET-SC 2.24亿美元借款提供担保,已实际为JCET-SC提供担保余额为0.00美元。
3、反担保情况:无
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5、本次借款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5年要约收购新加坡STATS CHIPPAC PTE. LTD.(以下简称“星科金朋”)并根据相关条款进行债务重组,为配合债务重组并替换部分债务,星科金朋于2015年8月5日向其原股东配售了2亿美元永续证券,前三年年利率为4%,如三年后星科金朋未赎回,则第四年起年利率上升至8%,此后每年上升1%,最高达到12%;同时公司出具担保承诺:若星科金朋三年后仍无法赎回上述永续证券,永续证券持有人有权将所有永续证券出售给长电科技,长电科技作为永续证券担保人将按照出售价格偿付包括永续证券本金及所有应付未付的利息。
上述2亿美元永续证券将于2018年8月5日期满三年,根据星科金朋实际情况及公司财务规划,拟通过全资子公司JCET-SC作为借款人向Xin ChengLeasing Pte. Ltd.(以下简称“芯晟租赁”)借款2.24亿美元,并以股东借款的形式借给星科金朋,用于其赎回永续证券本金及支付相应利息。
同时,本公司及子公司拟提供如下担保:
1、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及流动性支持;
2、本公司同意JCET-SC将其持有的星科金朋22.4%股份质押给芯晟租赁;
3、本公司将实际放款金额的2%共计448万美元等值人民币的风险准备金存入放款人指定的由本公司开立的银行帐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借款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芯晟租赁无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
芯晟租赁为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芯鑫租赁”)在新加坡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第三大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芯电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长电国际(香港)贸易投资有限公司均为芯鑫租赁股东,分别对其持股32.30593%、7.43737%、3.15618%;公司董事高永岗先生、监事王元甫先生在芯鑫租赁担任董事。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芯晟租赁
芯晟租赁成立于2016年4月18日,为芯鑫租赁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址:12 Marina Boulevard #30-03 Marina Bay Financial Center Singapore (018982),主营:融资租赁。
2、芯鑫租赁
(1)法定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32楼3205F室
(2)法定代表人:杜洋
(3)注册资本:1,064,994.00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2017年,经审计(合并报表口径)总资产:3,001,777.36万元人民币、净资产:975,929.83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143,354.84万元人民币。
(三)关联交易主要条款
1、协议主体:芯晟租赁(融资方)、JCET-SC(借款方);
2、借款金额:2.24亿美元;
3、借款期限:自提款日起360天(在贷款到期前60天长电科技通知放款人后可续展一年);
4、借款成本:3个月美元LIBOR+300~400BPS;
5、利息计付方式:季度付息,到期还本。
三、担保情况介绍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JCET-SC
JCET-SC为本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址和办公地点为10 Ang Mo Kio Street 65, #04-10,Techpoint,Singapore (569059),主营:投资控股。
2017年资产总额94,130.87万美元,净资产92,587.67万美元,营业收入0.00万美元,净利润-303.48万美元;2018年1-3月资产总额94,130.01万美元,净资产92,586.38万美元,营业收入0.00万美元,净利润-1.29万美元。
(二)担保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2、股权质押:JCET-SC将其持有的星科金朋22.4%股份质押给芯晟租赁;
3、风险准备金:将实际放款金额的2%共计448万美元等值人民币的风险准备金存入放款人指定的由本公司开立的银行帐户。
4、保证金额:JCET-SC 2.24亿美元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
(三)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2.85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17年度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净资产的55.96%,无对外担保。
本公司无逾期担保。
四、本次交易应当履行的程序
2018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JCET-SC拟向芯晟租赁融资之关联交易暨由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在对该事项的审议表决中,关联董事张春生先生、任凯先生、高永岗先生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获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同时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全资子公司JCET-SC向芯晟租赁融资之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自愿、合理的交易原则,融资成本参考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融资担保有利于星科金朋的健康发展,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为大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除全资子公司长电科技(宿迁)有限公司以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况。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JCET-SC向芯晟租赁融资之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自愿、合理的交易原则,融资成本参考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同时,本次关联交易,可有效降低对外融资获批授信额度不足或未能获批的风险,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同意将《关于全资子公司JCET-SC拟向芯晟租赁融资之关联交易暨由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应回避表决,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应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五、本次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及财务规划,有利于优化星科金朋财务结构,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盈利能力。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5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7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7月12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长电科技总部第一会议室(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东路99号9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7月12日
至2018年7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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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8年6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7日在指定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及后续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芯电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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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应办理登记手续
1、登记时间:2018年7月9日、2018年7月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股东本人(或代理人)亲自登记或用传真方式登记,外地个人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参加现场股东大会所需的文件、凭证和证件
1、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可为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一)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2、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一)、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1、电话:0510-86856061,0510-86199179
2、传真:0510-86199179
3、联系人: 袁女士、石女士
4、通讯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东路99号
5、邮政编码:214429
6、电子信箱:cd6584@cj-elec.com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7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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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