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8-054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常德锦绣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德锦绣香江”)
●本次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23,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3,000万元。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人民币169,774.93万元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常德锦绣香江公司的发展需要,常德锦绣香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紫菱路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申请银行贷款。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本公司”或“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3,000万元。
2、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于2018年5月15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该议案有效期限自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根据该议案的规定,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2018年对子公司全年担保最高额度不超过78亿元的担保事项;在上述全年担保额度内,单笔不超过20亿元的担保事项,由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由董事长负责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应的担保协议。
截止目前,公司新增担保金额总计23,000万元,未超过全年最高额度。本次单笔贷款金额未超过20亿元,公司已召开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董事长已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应的担保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名称:常德锦绣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17年08月18日
3、 营业期限:2017年08月18日至长期
4、 注册地点: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芷兰街道办事处柳菱社区武陵大道(鸿升小区1幢)
5、 法定代表人:谢郁武
6、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7、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8、 与上市公司关系:株洲锦绣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常德锦绣香江投资100%股权,香江控股持有株洲锦绣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9、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8年3月31日,常德锦绣香江的资产总额为295,039,628.72元,负债总额为245,832,064.34元,净资产为49,207,564.38元,营业收入为0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
1、《项目融资贷款合同》
(1)合同双方:常德锦绣香江、建设银行
(2)贷款金额:16,00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亿陆仟万元整)
(3)期限:36个月
(4)合同生效: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最高额抵押合同》
(1)合同双方:常德锦绣香江(抵押人)、建设银行(抵押权人)
(2)抵押金额:最高限额为29,049万元人民币
(3)抵押的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以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4)抵押资产:编号为“湘(2018)常德市不动产权第0006517号”的土地
(5)合同生效: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3、《最高额保证合同》
(1)合同双方:香江控股(保证人)、建设银行(债权人)
(2)担保金额:23,000万元人民币
(3)保证范围: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6)合同生效: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支持子公司的持续发展,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常德锦绣香江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相关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常德锦绣香江提供担保金额为23,000万元的担保,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积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69,774.93万元,其中对控股或全资子公司的担保的余额为159,774.93万元,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77%;对合营子公司的担保的金额为10,000万元,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0%。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