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6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大成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06-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3版)

(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及存托凭证。

4.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权益投资明细

(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权益投资明细

(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益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及存托凭证。

5.报告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额衍生品。

9.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基金。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①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指数投资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②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及存托凭证。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十四、基金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的比较

本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4年11月13日至2018年3月31日)

注:1、本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以美元计价,不包含人民币汇率变动等因素产生的效应。

十五、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会计师费、律师费和场地费等;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及在境外市场的交易、清算、登记等实际发生的费用(out-of-pocket fees),包括但不限于经手费、印花税、证管费、过户费、手续费、券商佣金、权证交易的结算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等;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进行外汇兑换的相关费用;

10、基金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缴纳的,购买或处置证券有关的任何税收、征费、关税、印花税、交易及其他税收及预扣提税(以及与前述各项有关的任何利息及费用);

11、与基金缴纳税收有关的手续费、汇款费等;

12、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基金的指数使用费;

1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8%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 0.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10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如基金托管人委托境外资产托管人,包括向其支付的相应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10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的指数使用费

本基金按照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供应商所签订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中所规定的指数使用许可费计提方法计提指数使用费。通常情况下,基金的指数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1)当E≤6.5亿人民币时,

H=E×0.06%÷365

(2)当E>6.5亿人民币时,

H=6.5亿人民币×0.06%÷365+(E-6.5亿人民币)×0.04%÷36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标的指数使用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指数使用费收取下限为每年4万美元(年度最低指数使用费),即不足4万美元时按照4万美元收取。

年度最低指数使用费应在基金合同生效日及其后每个公历年度起始日时支付,如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公历年度截止日不足一年时,按照实际存续时间占年度365天的比例进行支付。

指数使用费按日计提,按季支付。若该季度累计计提的指数使用费金额 / 该季度末最后一工作日(如为节假日取前一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或其授权机构公布的汇率中间价小于指数使用许可协议规定的按年度最低指数使用费计算出的季度最低指数使用费,则基金于季度最后一日补提指数使用费至指数使用许可协议规定的按年度最低指数使用费计算出的季度最低指数使用费。

在指数使用费支付日,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指数使用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从基金财产中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如果指数使用费的计算方法和费率水平发生调整,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指数使用费。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体进行公告并通知基金托管人。此项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11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五)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十六、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对2017年12月28日公布的《大成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2017年2期)》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本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根据最新数据,对 “四、基金的投资”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2. 根据最新财务数据,对“五、基金的业绩”部分内容。

3. 根据最新资料,对“六、基金管理人”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4. 根据最新资料,对“十六、基金托管人”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5. 根据最新公告,对“十八、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6..根据最新情况,更新了“二十三、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