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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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26 证券简称:华西证券 公告编号:2018-038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6月29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6月28日-2018年6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29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28日 15:00-2018年6月29日15:0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公司501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蔡秋全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情况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和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或报告,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00:《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暨2018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8,832,1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6%;反对10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议案2.00:《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8,827,8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3%;反对11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63,928,0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8%;反对11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同意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可供分配利润的31.30%即204,750,000.00元进行利润分配,扣除2017年上半年已分配的105,000,000.00元(含税)外,本次尚待分配金额为99,750,000.00元(含税),按公司总股本262,500万股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议案3.00:《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8,827,4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3%;反对11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议案4.00:《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8,827,4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3%;反对11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议案5.00:《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8,830,7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5%;反对11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议案6.00:《关于确认2017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审议过程中,公司控股股东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475,940,143股,及其关联方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272,831,144股回避表决,也未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0,059,5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0%;反对11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63,930,9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79%;反对11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议案7.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8,828,3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4%;反对11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63,928,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70%;反对11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专项审计服务费用74万元。

议案8.00:《2017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8,825,0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1%;反对11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63,925,2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57%;反对11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议案9.00:《关于调整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8825,0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1%;反对11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63,925,2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57%;反对11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议案10.00:《关于修订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10.01:《修订〈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8,827,9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3%;反对11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2)议案10.02:《修订〈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8,827,9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3%;反对11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3)议案10.03:《修订〈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8,827,9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3%;反对11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4)议案10.04:《修订〈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8,827,9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3%;反对11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议案11.00:《关于增补谢红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8,827,4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3%;反对11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同意增补谢红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任职期限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监管机构核准其任职资格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日止。公司将根据《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向监管机构申请谢红女士的证券公司监事任职资格。

会议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陈笛、孟柔蕾

3、见证律师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26 证券简称:华西证券 公告编号:2018-039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非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8年第三次会议同意推举谢红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2018年6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增补谢红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谢红女士的任职期限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监管机构核准其任职资格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本次补选监事候选人当选后,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截至本公告日,谢红女士尚未取得证券公司监事任职资格。公司将根据《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向监管机构申请谢红女士的证券公司监事任职资格。

谢红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6月30日

附件:谢红女士简历

谢红,女,汉族,中共党员,1968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经济师、会计师。

工作履历如下:

1988.12-1993.08,雅安财贸学校担任会计课教师;1993.09-1996.06,西南财经大学会计系攻读硕士研究生;1996.07-2003.03,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分行筹资储蓄处和计划财务处、成都市第三支行个人银行业务科和会计科工作;2003.04-2008.01,中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衡平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信托业务一部部门总经理;2008.01至今 担任华西证券公司稽核审计部部门总经理。

谢红女士确认,截至本公告日,谢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董事的其它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