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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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2018-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44 900921 证券简称:丹化科技 丹科B股 编号:临2018-030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筹划收购相关方持有的郴州饭垄堆矿业有限公司股权,收购事项预计将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公司股票自2018年6月15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自2018年6月1日起预计不超过一个月。详见公司于6月15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公司于2018年6月2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于6月22日和6月29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公告》。

经与相关方协商,公司本次拟增加收购文小敏持有的标的公司10%的股权,即拟合计收购万方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田小宝、文小敏持有的标的公司100%股权。截至目前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一)主要交易对方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初定为万方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田小宝、文小敏,其在本次交易之前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方式拟为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具体交易方式尚未最终确定。

(三)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初定为郴州饭垄堆矿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标的公司属于“采矿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如下:

(一)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对重组方案、标的资产涉及的相关事项以及交易方式等问题正在进一步协商沟通中。

(二)停牌期间,公司已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各项工作,并拟聘请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涉及的具体事项尚未最终确定,尚需公司与有关各方进行深入沟通、协商与确认。公司、交易对方及各中介机构需要更多时间对方案进行论证,故公司股票无法按期复牌。

四、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公司及有关各方将继续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8年7月2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等规定,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44,900921 证券简称:丹化科技,丹科B股 公告编号:2018-031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6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镇江金陵润扬大桥酒店(江苏省镇江市世业镇)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王斌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逐一说明未出席董事及其理由;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逐一说明未出席监事及其理由;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聘任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单位并支付2017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聘任2018年度内控报告审计单位并支付2017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律师:王峰、金明明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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