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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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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8-062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6月2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6月29日上午10: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宏泽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本次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8年度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需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围绕本公司2018年度融资计划,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期限为48个月(具体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董事会召开情况说明

(一)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履行审议程序

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在董事会审议之前,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阅,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会议形成决议生效尚须履行的申请程序

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