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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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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8-056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6月2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6月29日上午9:3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1栋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程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新疆科士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推举何少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该议案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若何少强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已对何少强先生的学历、工作经历等基本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担任董事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以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公告》内容详见2018年6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2018年6月30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何少强先生的简历内容见附件。

2、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经公司总经理刘程宇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姚丽娟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以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内容详见2018年6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2018年6月30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姚丽娟女士的简历内容见附件。

3、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原激励对象张小青等23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将对上述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47,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7.375元/股。

表决结果:以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后实施。

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发表了法律意见。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内容详见2018年6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内容详见2018年6月30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申请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更好支持公司的业务拓展,公司及子公司拟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2018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拟申请融资额度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2018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拟申请融资额度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次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2018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以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以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5、审议《关于召开201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8年7月16日召开公司201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以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关于召开201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2018年6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

何少强先生,中国国籍,清华大学工学硕士。何先生先后任职于深圳市天源新能源有限公司研发总监及技术总监、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高级产品经理、深圳市中兴昆腾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何少强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职务。何少强先生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姚丽娟女士,中国国籍,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姚女士先后任安防智能(中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无锡万家安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安防技术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财务总监等职务。2017年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持有公司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份150,000股,除此之外,姚丽娟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职务。姚女士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宜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8-057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6月2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6月29日上午11:0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1栋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范涛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巍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股权激励计划中原激励对象张小青等23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回购注销事宜。

表决结果: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后实施。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内容详见2018年6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8-058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新疆科士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推举何少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该议案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若何少强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已对何少强先生的学历、工作经历等基本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担任董事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何少强先生简历参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何少强先生简历

何少强先生,中国国籍,清华大学工学硕士。何先生先后任职于深圳市天源新能源有限公司研发总监及技术总监、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高级产品经理、深圳市中兴昆腾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何少强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职务。何少强先生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8-059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刘程宇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姚丽娟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姚丽娟女士简历参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姚丽娟女士简历:

姚丽娟女士,中国国籍,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姚女士先后任安防智能(中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无锡万家安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安防技术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财务总监等职务。2017年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持有公司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份150,000股,除此之外,姚丽娟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职务。姚女士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宜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8-060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47,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375元/股。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1、2017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均出具了相关意见。

2、2017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7年6月30日,公司公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17年7月6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17年7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6、2017年9月5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手续。本次股权激励首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7年7月7日、预留部分目前还未实施授予;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471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为1,016.1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7.375元/股。

7、公司于2018年4月3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江恋恋等14人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辞职并已获得公司同意,且已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2.7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具了相关意见。

8、2018年6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张小青等23人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辞职并已获得公司同意,且已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4.7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具了相关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公司”第二条之“(二)解雇或辞职:激励对象因为个人绩效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被公司解雇,或主动提出辞职,或公司和员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或因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被解雇,或因劳动合同到期,双方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等离职的情况,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也不再享受离职日以后的股权激励。”的规定,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原激励对象张小青等23人已离职,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

注:回购金额的差异由回购单价计算时四舍五入引起的差异导致。

(一)回购数量

张小青等23人作为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共计获授限制性股票547,000股,并按时足额缴纳了认购款项。由于公司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以来,公司未有因资本公积转增、送股、配股等事项导致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发生变更的事项发生,因此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系为上述人员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总额的100%,即547,000股。

(二)回购价格

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7.375元/股。

2018年6月1日,公司实施了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589,078,7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六章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第三条之“(三)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若所获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则现金股利由公司收回”的规定,由于张小青等23人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锁,因此以上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取得的现金分红不再派发给本人,而由公司收回,所以回购价格无需针对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派息影响调整,回购价格仍为7.375元/股,公司应支付的回购价款总额为4,034,125元。

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未解锁部分由9,634,000股调整为9,087,000股,激励对象由457名调整为434名,公司股本总额由588,551,794股调整为588,004,794股。

四、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至588,004,794股,公司股本结构预计变动情况如下: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且已办理完毕离职手续,该部分激励人员已不符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激励条件。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拟对该部分激励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4.7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375元/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将本议案提交201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股权激励计划中原激励对象张小青等23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回购注销事宜。

八、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科士达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履行了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和价格符合《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8-061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有关事项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7月16日(星期一)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7月15日-2018年7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7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7月15日15:00至2018年7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7月10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或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1栋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8年6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年7月11日(星期三)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1栋4楼董事会办公室(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须在2018年7月11日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范涛、陶晶

联系电话:0755-86168479

传真:0755-21389007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1栋4楼

邮编:518057

电子邮箱:taojing@kstar.com.cn

(2)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18”,投票简称为“科士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注: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为 100。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1.00 代表第一项议案,2.00代表第二项议案,依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7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7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7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受托人可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说明:

1、上述议案的投票方式:在每个议案表决栏“同意”、“反对”、“弃权”内,选择一栏打“√”;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自委托日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