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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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2018-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18-063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万邦德,股票代码:002082)自2017年12月18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同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79);2017年12月30日公司经过自查论证,确认该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82)。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8年6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8年修订)》等相关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公司于2018年6月26日收到了《关于对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8】第1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问询函》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8年6月2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对外披露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各中介机构及交易各方就《问询函》涉及的问题逐项落实。鉴于《问询函》中相关问题涉及的工作量较大,且需中介机构出具相关说明,故无法在2018年6月29日前完成回复工作。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公司股票自2018年7月2日起继续停牌。待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问询函》书面回复及相关资料,且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相关规定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积极推进并尽快完成《问询函》回复工作,并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