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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恢复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限额的公告

2018-07-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7月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从2018年7月4日起,取消对本基金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多笔累计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大额申购、 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请的限制。

(2)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800,或95538转6)或通过本公司网站(www.wjasset.com)咨询相关信息。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日

关于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7月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2018年7月4日起开始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基金管理人或者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或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或赎回的价格。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申购时,通过本基金的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或非直销销售机构申购时,原则上,每笔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每笔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元(含申购费)。实际操作中,各销售机构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申购金额限制;

(2)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或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

(3)本基金管理人对基金的总规模不设上限限制。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的特定投资者群体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特定投资者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者群体范围。

特定投资者群体可通过本基金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特定投资者群体申购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按规定予以公告。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特定投资者群体申购费率如下:

其他投资者的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申购份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2、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1)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时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即申购基金时缴纳申购费),投资者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用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定申购费用金额)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用的申购,申购费用=固定申购费用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者(非特定投资者群体)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对应申购费率为1.50%,假设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则可得到的A类基金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1+1.50%)=9,852.22元

申购费用=10,000-9,852.22=147.78元

申购份额=9,852.22/1.0500=9,383.07份

即:该投资者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对应申购费率为1.50%,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则可得到9,383.07份A类基金份额。

(2)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申购C类基金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份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例:某投资者投资50,000元申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则可得到的C类基金份额为:

申购份额=50,000/1.0500=47,619.05份

即:该投资者投资50,000元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申购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则可得到47,619.05份C类基金份额。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不设单笔最低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针对A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30日、少于9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90日但少于18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180日但少于365日的投资者,应当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365日的投资者不收取赎回费。针对C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赎回金额的计算结果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2、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该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赎回金额计算结果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例:某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开放日赎回本基金10,000份A类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10日,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75%,假设赎回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05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1.0500=10,500元

赎回费用=10,500×0.75%=78.75元

净赎回金额=10,500-78.75=10,421.25元

即: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10,000份A类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0500元,持有时间为10日,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10,421.25元。

例: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0,000份C类基金份额,假设持有期大于30日,则赎回适用费率为0,假设赎回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1480元,则其可得净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1.1480=11,480元

赎回费用=11,480×0%=0元

净赎回金额=11,480-0=11,480.00元

即: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10,000份C类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1480元,持有期大于30日,则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11,480.00元。

5.日常转换业务

5.1本公司所有基金间转换费用的计算规则如下: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5.2日常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2)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申购费为零的基金视同为前端收费模式)。

(3)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5.3其它与转换相关的业务事项

(1)目前本基金在本公司直销中心、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开通与以下基金的转换:(万家现金宝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现金宝,基金代码:A类:000773,B类:004811)、万家瑞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瑞和,基金代码:A类:002664,C类:002665)、万家瑞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瑞益,基金代码:A类:001635,C类:001636)、万家瑞旭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瑞旭,基金代码:A类:002670,C类:002671)、万家瑞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瑞盈,基金代码:A类:003734,C类:003735)、万家瑞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瑞祥,基金代码:A类:001633,C类:001634)、万家瑞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瑞隆,基金代码:003751)、万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简称:万家现金增利,基金代码:A类:004169,B类:004169)、万家天添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简称:万家天添宝货币,基金代码:A类:004717,B类:004718)、万家家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家瑞债券,基金代码:A类:004571,C类:004572)、万家臻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臻选混合,基金代码:005094)、万家潜力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潜力价值混合,基金代码:A类:005400,C类:005401)、万家瑞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瑞舜灵活配置混合,基金代码:A类:005317,C类:005318)、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基金代码:A类:004731,C类:004732)、万家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成长优选混合,基金代码:A类:005299,C类:005300)。

(2)本基金在直销渠道转换最低转出份额为500份,基金份额全部转出时不受此限制。

(3)本公司对通过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进行的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实施优惠,详情如下:

1)由零申购费率基金转换为非零申购费率基金时,申购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标准申购费率的四折。但转入基金标准申购费率高于0.6%时,优惠后申购补差费率不低于0.6%;转入基金标准申购费率低于0.6%时,申购补差费率按转入基金标准申购费率执行。

2)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按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优惠费率之差的四折收取申购费补差。

3)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或等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申购费补差为零。

(4)有关基金转换业务的其他具体规则,请参看本基金管理人之前发布的相关公告。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就本基金申请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最低扣款金额原则上不少于人民币10元。具体最低扣款金额遵循投资者所开户的销售机构的规定。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购费率等同于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如有费率优惠以销售机构相关公告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7.基金销售机构

7.1直销机构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及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360号陆家嘴投资大厦9楼

电话:021-38909777

传真:021-38909798

联系人:张婉婉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网上交易网址:https://trade.wjasset.com/

微交易:万家基金微理财(微信公众号:wjfund_e)

7.2非直销销售机构

各非直销销售机构的地址、营业时间等信息,请参照各非直销销售机构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非直销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8年7月4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交易日的次日,通过证监会指定的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2)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800,或95538转6)了解本基金申购、赎回相关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wjasset.com)下载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和了解基金销售相关事宜。

(3)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4)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5)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回报可能低于业绩比较基准的风险;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权证等金融衍生品,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本基金的具体运作特点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有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此外,本基金以1.00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1.00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特此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