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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及风险提示公告

2018-07-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编号:临2018-077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及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六)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中期报告,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公司新一届董事会于2018年6月28日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不能于7月1日前审议并披露2017年度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18年5月2日停牌之日起满两个月的下一个交易日,即7月2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复牌。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A股股票简称为*ST毅达,A股票代码600610不变,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B股股票简称为*ST毅达B,B股票代码900906不变,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关于公司有关风险提示

1、关于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8年6月28日召开了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了关于提名7位非独立董事,4位非独立董事的十一项议案(上证公函:临2018-075),公司2017年年报、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将由新一届董事进行审议。公司董事会正积极组织再次召开董事会,对已出2017年年报、2018年一季报再次进行审议,并同时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对定期报告和披露的要点进行解释说明,公司将尽快落实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中毅达2017年报及2018年一季报有关披露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或终止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若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两个月内仍未能披露前述定期报告,公司股票将停牌并暂停上市。若公司股票在暂停上市两个月内仍未能披露前述定期报告,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

若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后两个月内披露了前述定期报告,可以在公司披露相关报告后5个交易日内提出恢复股票交易的申请,若未能在其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可能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内容未发生重大调整或变化。公司预计2017年度将出现大额亏损的情况,亏损数额暂时无法确定。公司由于失信,导致公司流动性无法补充。上市公司信用萎缩,导致公司资金链紧张。对外投资的参股公司经营不乐观,处于停滞状态。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存在的经营风险。

4、实际控制人不明的风险提示

公司自收到上交所关于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迅速开展相关工作,积极落实,截至目前正在进行公司实际控制人相关核查工作。鉴于核实实际控制人事项的相关工作涉及众多相关方,获取资料及安排人员访谈工作量大且难度较大,公司将积极督促和协调相关方及财务、法律顾问。

公司对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并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