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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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筹划重大事项暨复牌的公告

2018-07-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18-086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筹划重大事项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捷顺科技,股票代码:002609)将于2018年7月3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购买资产的重大事项,拟购买标的资产属于智能视频识别行业,预计本次重大事项交易达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捷顺科技,股票代码:002609)自2018年6月19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1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9)。

停牌期间,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内发布一次进展公告,2018年6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75)。

停牌期间,公司与涉及本次重大事项的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和协商,但各方未能在核心交易条款上达成一致意见。经审慎考虑,公司认为继续推进该重大事项条件尚不成熟,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事项。本次终止筹划重大事项并不代表公司与对方的合作终止,双方将推进沟通,寻求新的合作机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筹划重大事项的基本情况及相关工作

本次筹划重大事项为购买资产事宜。停牌期间,公司尚未聘请财务顾问,公司积极推进筹划本次有关购买资产的重大事项,各方就本次重大事项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停牌期间每隔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二、终止本次重大事项的原因

停牌期间,公司与相关方就本次重大事项进行了积极筹划与充分沟通,但各方未能在核心交易条款上达成一致意见。经各方论证,认为推进本次重大事项的条件尚不成熟,从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经审慎研究后,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事项。

三、终止筹划本次重大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筹划本次重大事项对公司当期业绩无影响,不会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经营规划及生产经营等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未来经营中,公司将结合企业的发展需求,积极通过内生增长和外延伸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布局,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保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

四、股票复牌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捷顺科技,股票代码:002609)将于2018年7月3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因本次筹划重大事项并申请股票停牌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并感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