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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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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调整工银薪金货币A最低赎回份额及最低保留份额的公告

2018-07-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8年7月5日起,调整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A类份额的最低赎回份额及最低保留份额。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A,基金简称:工银薪金货币A,基金代码:000528。

二、调整方案

自 2018年7月5日起,工银薪金货币A类份额每次赎回基金份额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本公司将在该基金下一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时,对上述内容进行更新。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2、网址:http://www.icbcc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5日

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交易价格波动提示公告

近期,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场内简称:高铁B端;交易代码:150326)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连续波动,2018年7月3日,高铁B端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405元,相对于当日0.3167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达到27.88%。截止2018年7月4日,高铁B端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398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高铁B端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由于高铁B端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高铁B端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份额(场内简称:高铁母基,场内代码:164820)参考净值和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A份额(场内简称:高铁A端,场内代码:150325)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即高铁B端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高铁B端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2、高铁B端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参考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5、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5日

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提示公告

根据《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高铁母基”,交易代码:164820,以下简称“本基金”)之工银高铁B端份额(场内简称“高铁B端”,交易代码:150326)的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达到0.2500元时,本基金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8年7月4日,高铁B端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阀值0.2500元,在此提请投资者密切关注高铁B端近期参考净值的波动情况。

针对可能发生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由于高铁A端、高铁B端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高铁A端、高铁B端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二、高铁B端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将恢复至初始杠杆水平。

三、由于触发折算阀值当日,高铁B端的参考净值可能已低于阀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此折算基准日高铁B端的净值可能与折算阀值0.2500元有一定差异。

四、高铁A端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高铁A端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高铁A端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高铁A端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高铁母基的情况,因此高铁A端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高铁母基份额、高铁A端份额、高铁B端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二、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高铁A端份额与高铁B端的上市交易和高铁母基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11-9999。

三、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知晓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敬请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5日

关于增加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工银瑞信医药健康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从2018年7月5日起销售工银瑞信医药健康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工银医药健康股票;基金代码:A类:006002;C类:006003)。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大北街13号

办公地址:太原市长治路111 号山西世贸中心A 座F12、F13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人:薛津

电话:0351-4130322

传真:0351-4192803

客户服务电话:4007121212

网址:http://www.dtsbc.com.cn

2、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 号、甲5 号6 层甲5 号601、甲5 号7 层甲5 号701、甲5 号8 层甲5 号801、甲5 号9 层甲5 号9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 号新盛大厦A 座6-9 层

法定代表人:郭特华

联系人:宋倩芳

电话:010-66583199

传真:010-66583111

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网址:www.icbcc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5日

工银瑞信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第二次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7月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1、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第二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包括该日)起的三年。

2、本次开放期时间为2018年7月9日—2018年7月20日,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3、本基金自2018年7月21日起进入下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的开放日是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提前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自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本基金进入首个开放期,开始办理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下一个开放期。

本基金将于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7月20日的每个工作日内(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时除外)。自2018年7月21日起,本基金将进入下一个封闭期。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约定的开放期之外的日期不接受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场外申购时,原则上,投资人通过代销网点每笔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元;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电子自助交易系统申购,每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已在直销中心有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场内申购时,每笔申购金额最低为10元,同时申购金额必须是整数金额。

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再投资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的2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申购采用金额申购方式,申购费率如下表。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2.1 前端收费

注:1、申购金额M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2、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变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2日前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基金投资人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采用低于柜台费率的申购费率。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每次赎回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实际操作中,以各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电子自助交易系统赎回,每次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0份。

如遇巨额赎回等情况发生而导致延期赎回时,赎回办理和款项支付的办法将参照基金合同有关巨额赎回或连续巨额赎回的条款处理。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合理调整对基金份额的赎回份额及最低持有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的2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低本基金的赎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

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2日前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基金投资人调低基金赎回费率。

5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6层甲5号601、甲5号7层甲5号701、甲5号8层甲5号801、甲5号9层甲5号9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公司网址:www.icbccs.com.cn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投资者还可通过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

5.1.2 场外代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金惠家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5.2 场内销售机构

基金投资人可使用深圳证券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场内申购和赎回业务,场内代销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两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两类基金份额净值。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效。

投资人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处理规则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时,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无效。若申购无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将投资人已缴付的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赎回时,当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指示基金托管人按有关规定在T+7日(包括该日)内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银行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按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遇证券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时,则赎回款项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划出并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银行账户。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收到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并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起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或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或赎回申请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注册登记机构可根据《业务规则》,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将于开始实施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4、如有任何疑问,欢迎与我们联系: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11-9999

电子邮件地址:customerservice@icbccs.com.cn

5、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