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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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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7-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08 股票简称:华泰股份 编号:2018-021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6月24日以专人送达及传真的方式下发给公司9名董事。会议于2018年7月4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李晓亮董事长主持,经过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尚在审核中,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19年7月20日)。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李晓亮、魏文光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19年7月20日)。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李晓亮、魏文光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李晓亮、魏文光回避表决。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办公写字楼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李晓亮、魏文光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308 股票简称:华泰股份 编号:2018-022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7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经过充分讨论,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尚在审核中,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19年7月20日)。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监事任文涛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19年7月20日)。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监事任文涛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308 股票简称:华泰股份 编号:2018-023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关联方购买办公写字楼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交易内容: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关联方

东营华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置业”)购买其公开对外销售的商业写字楼部分楼层。

●本次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过去12个月公司与华泰置业未发生过同类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以3,923.58万元(含购房款3,809.30万元,契税114.28

万元)的价格购买关联方华泰置业开发的商业写字楼部分楼层,作为公司办公场所。

华泰置业是公司控股股东华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此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晓亮、魏文光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华泰集团持有华泰置业9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公司名称:东营华泰置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吴克孟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东营市东营区新区菊香苑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房屋租赁、会展服务、酒店管理咨询服务。(以上经营事项涉及法律法规规定需报批的,凭批准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商业写字楼位于东营市东营区庐山路1188号,黄河路与庐山路交叉路口,项目总用地面积32,827.5㎡,总建筑面积119,261.59㎡,用地性质为商务金融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49年8月8日。该商业写字楼由华泰置业所有并开发,不存在任何权利受限情况,并已取得必要的批复文件及东营市商品房预售许可,现已对外销售。

公司拟购买的该商业写字楼部分楼层总面积共计4,647.75平方米(最终面积以取得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准),平均单价为8,196元每平方米,购房款合计3,809.30万元,加契税114.28万元,总价款总计为人民币3,923.58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化定价原则,参考同地段同类商用写字楼出售价格;同时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不高于该写字楼项目在东营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价格,且不高于该写字楼项目对外公开销售价格。本次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为人民币3,923.58万元(含购房款3,809.30

万元,契税114.28万元),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该关联交易事项后,与华泰置业协商签订购房合同,约定支付方式及过户时间安排,明确相应违约条款,并依照合同约定办理后续房产购置手续。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主要办公场所地处乡镇,虽然交通便利,但与中心城市相比,在吸引人才、挽留人才方面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已不能满足公司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的工作需要,因此公司拟购置新的办公场所,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形象、吸引人才,更好的规范和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需要。

本次关联交易款项由公司自有资金进行支付,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现金流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本次董事会上,关联方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余董事审议并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

2、本次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定价,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没有发现该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3、此项关联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形象,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4日

证券代码:600308 股票简称:华泰股份 编号:2018-024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

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2016年7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12个月。

2017年7月21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延长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根据相关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通过之日起12个月。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尚在审核中,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19年7月20日),同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19年7月20日)。

公司于2018年7月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308 证券简称:华泰股份 公告编号:2018- 025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7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7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华泰孙武湖温泉度假酒店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7月20日

至2018年7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事宜。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7月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华泰集团有限公司、李建华、李晓亮、魏文光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凡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应凭下列证件于2018年7月17日-7月18日(上

午:8:00-11:30,下午:2:30-5:0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使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8日下午5:00。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地 址: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华泰股份证券部

邮 编:257335

联系电话:0546-7798799 7798794 7798848

邮 箱:htjtzq@163.com

联 系 人:任英祥、李豪、李华伟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5日

附件1: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附件2: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贵公司”)

本人/单位拟出席贵公司于2018年7月20日(星期五)下午2:00在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华泰孙武湖温泉度假酒店举行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个人/单位签章:

日期:2018年 月 日

备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本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华泰股份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4、利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请将以上材料发送电子扫描件至htjtzq@163.com,并致电0546-7798799/7798794/7798848确认。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7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