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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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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2018-07-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18-022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本着安全、谨慎、效益的投资原则,使用最高额度为6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司及子公司北京广联达平方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广联达天下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广联达云图梦想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以及北京广联达斑马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订《五矿信托-长利稳增61号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合计使用自有资金2.12亿元人民币认购上述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本次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五矿信托-长利稳增61号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产品类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3、理财币种:人民币

4、委托理财资金总金额:21,2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金额为10,000万元;子公司北京广联达平方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广联达天下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广联达云图梦想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及北京广联达斑马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出资5,000万元、1,000万元、2,400万元、2,000万元及800万元,合计11,200万元。

5、预期年化收益率:6.40%

6、产品预期期限:169天,自2018年7月4日至2018年12月20日

7、产品风险评级:中等偏低风险

8、投资对象及投资策略: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资金用于认购嘉兴旺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份额。该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金茂(嘉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该合伙企业的投资范围为:向北京凯晨置业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闲置资金可用于银行存款、货币基金、理财产品及其他普通合伙人认可的闲置资金运用方式;金茂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中国金茂(0817.HK)之全资控股子公司,AAA主体信用评级)签署《流动性支持函》保证无条件补足投资人本金及相应预期投资收益。

9、资金来源:上述委托理财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也不向银行贷款。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协议相关方之间无关联关系。

11、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合计21,200万元进行委托理财,总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87%。

三、主要风险提示

根据本次公司及子公司认购的五矿信托-长利稳增61号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风险揭示,受托人将恪尽职守地管理信托财产,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但受托人在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包括但不限于信托财产独立性风险、法律法规、政策风险和市场风险、合伙企业运营风险、普通合伙人风险、信用风险、投资风险、税务风险、提前支付导致的强制赎回风险、违约导致的强制赎回风险、信托财产未能按期变现或不能变现的风险、信托期限提前终止或延长的风险、受托人管理风险、估值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和其他风险等各项风险因素,信托计划不承诺保本和最低收益。

四、风险应对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理财产品管理制度》的要求,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业务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该业务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严控投资风险。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遴选市场信誉好、稳健型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并选择稳健的理财投资品种。

3、公司在具体实施时,由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法务部负责理财合同的审核,对投资理财产品发售机构的背景进行调查并给出法律意见;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并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并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紧密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控资金安全。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安全性高、低风险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累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上述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及5家子公司分别与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订的《五矿信托-长利稳增61号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18-023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涂建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18年7月4日,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5%以上股东涂建华先生的通知,其在2013年2月18日至2018年7月4日期间,因股份减持及股权激励增发股份被动稀释等原因,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已累计减少5.0003%。

涂建华先生,男,中国国籍,中国香港永久居留权,曾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于2014年4月17日董事会换届时离任,目前不在公司任职,未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等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涂建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2,948,402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5428%;本次权益变动后,涂建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8,009,09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5425%,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二、承诺及履行情况

涂建华先生曾做出股份锁定承诺,其承诺内容及履行情况如下: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做出承诺:自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承诺已于2013年5月24日到期,已实际履行完毕。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2年7月17日使用自筹资金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票并做出承诺:自愿将所购股份(含此次购买及以后派生出的权益性股票)从购买结束之日起至2013年5月24日予以锁定。上述承诺已于2013年5月24日到期,已实际履行完毕。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涂建华先生的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涂建华先生的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并已按相关要求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涂建华先生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今后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