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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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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2018-07-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32 股票简称:金鹰股份编号:临2018-030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收购浙江锐泰悬挂系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的股权,该事项对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6月6日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临2018-026)。

停牌期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的规定,公司于2018年6月7日公告了《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临2018-027),公告截至2018年6月5日,公司股东总户数、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公司前十名流通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此次公告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

陈余良、陈守忠、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立业锐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本次交易对方与公司均无关联关系。

(二)交易方式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三)标的资产的行业类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制造业中的C36汽车制造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属于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截至7月5日主要工作进展如下:

(一)2018年6月6日公司组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目前尽职调查仍在进行当中;

(二)停牌后公司与标的公司主要股东就标的公司估值、业绩承诺和支付方式等主要交易条款,以及标的公司未来发展思路等进行了多次讨论,目前已达成初步共识;

(三)公司近期拟根据尽职调查的进展,与标的公司主要股东签订收购框架协议。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由于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前期工作量较大,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

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相关各方仍需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相关内容进

行进一步的磋商、论证和完善,因此,该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特申请延期复牌。

四、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因信息的不确定性导致公司股票价格的异常波动,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7月6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草案)),及时公告并申请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07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