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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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2018-07-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18-070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接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51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现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对问询函中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回复如下:

一、 请以列表形式完整列示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汉桥机器厂所持有你公司股份每笔质押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质押股份的主要原因,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质权人、质押期限,质押信息披露时间及是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补充说明质押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以及针对平仓风险已采取和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回复:公司控股股东汉桥机器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桥机器厂”)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5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9.28%。目前汉桥机器厂质押股份为152,9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9.25%,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9.94%。具体情况如下:

注:汉桥机器厂已披露质押给上海财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1,139万股于2017年11月22日解除质押800万股,2018年1月22日解除质押100万股,该笔解除质押已于2018年6月26日补充披露,目前质押给上海财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尚未解除质押239万股。

控股股东资金最终用途主要分为三部分:1、汉桥机器厂现股东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京富万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尚维控股有限公司用于收购汉桥机器厂股权的转让交易价款;2、经营类项目投资;3、支付融资利息。

公司控股股东汉桥机器厂上述股份质押均已触及平仓线,存在平仓风险。但由于均为场外质押,目前不存在被强制平仓的情况,汉桥机器厂目前已积极采取措施,通过筹措资金、与交易对手方协商追加保证金或者追加质押物等方式化解其股票质押风险。

二、 请补充说明公司接到汉桥机器厂通知的时间,公司是否按照《股票上市规则》要求及时代为履行了信息披露的义务。

回复:2018年6月22日、6月25日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公司需向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全体董监高核查股价异动的相关情况并进行披露。2018年6月25日收盘后,公司向控股股东发出《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有关事项的询证函》,请汉桥机器厂加盖公章回函至公司,控股股东回函前电话告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汉桥机器厂持有的公司6,753万股股份质押和9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未及时告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知晓后立即告知其需提供相关资料配合公司信息披露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1.11.4 “(十三)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公司于2018年6月25日知晓该事项后立即于当日下午及时进行补充披露。

三、 除上述质押股份外,请说明汉桥机器厂持有的你公司股份是否已与其他方签署相关股权方面协议、是否存在其他股权方面的利益安排及是否存在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你公司控制权是否发生变更及是否存在控制权变更的风险。如存在,请说明具体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除上述股份质押外,公司控股股东汉桥机器厂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与其他方签署相关股权方面协议、不存在其他股权方面的利益安排及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因上述股份质押均为场外质押,目前不存在被强制平仓的情况,公司暂不存在发生控制权变更的风险。

四、 请说明你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情况是否出现异常,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回复:经核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公司达到披露标准事项均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特此公告。

深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