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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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南京国电南自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提前收回的公告

2018-07-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68 股票简称:国电南自 编号:临2018—037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南京国电南自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提前收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6年7月19日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委托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总金额不超过55,320万元,其中向南京国电南自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园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不超过30,620万元。上述事项已经2016年8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相关公告于2016年7月20日、2016年8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018年1月23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组建项目公司暨推进中国(南京)电力工业自动化产业园建设的议案》, 2018年2月8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公司与保利江苏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江苏保利”)合作成立南京华启置业有限公司(简称“华启置业”、“合资公司”),公司以持有的科技园公司100%股权出资,占49%股份,科技园公司成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拟在合资公司成立且注册资本到位后,向科技园公司收回委托贷款。

相关公告于2018年1月24日、2018年2月9日、2018年6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016年11月 18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委托贷款委托合同》(2016年委贷字第111013301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与科技园公司签署《委托贷款借款合同》(2016年委借字第111013301号),公司向科技园公司提供委托贷款30,620万元,委托贷款期限自 2016年11月21日起至 2021年11月20日止,委托贷款利率为4.75%。

鉴于合资公司已成立且注册资本到位,经协商,科技园公司于2018年7月6日提前归还该笔委托贷款本金30,620万元,并已按照合同约定累计支付利息2,403.88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余额为8,600万元,其中:向南京南自科林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1,700万元;向南京南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6,900万元,无逾期金额。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