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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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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6月新增项目情况简报

2018-07-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8—089号

债券代码:136700(16蓝光01) 债券代码:136764(16蓝光02)

债券代码:150215(18蓝光02) 债券代码:150216(18蓝光03)

债券代码:150312(18蓝光06) 债券代码:150409(18蓝光07)

债券代码:150413(18蓝光09)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新增项目情况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6月,公司新增房地产项目情况如下:

1、公司下属全资公司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通过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挂牌方式取得南宁市邕宁区GC2018-034地块。该地块位于邕宁区龙华路南侧,用地面积约为98.12亩,包括450109100201GB00125、450109100201GB00127二宗地:

450109100201GB00125宗地,用地面积约为65.71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批发零售,出让年限为70、40年,容积率>2.5且≤3.0,其中计容批发零售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5%-10%以内,其余为城镇住宅;成交总价为51912.8237万元。

450109100201GB00127宗地,用地面积约为32.41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批发零售,出让年限为城镇住宅用地70、批发零售用地40年,容积率>2.5且≤3.0,其中计容批发零售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3%-5%以内,其余为城镇住宅;成交总价为25607.2457万元。

目前本公司拥有上述项目100%的权益。

2、公司下属全资公司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通过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挂牌方式取得南宁市邕宁区GC2018-055地块。该地块位于邕宁区石蚌街南侧,用地面积约为57.45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批发零售,出让年限为城镇住宅用地70、批发零售用地40年,容积率>2.5且≤3.0,其中计容批发零售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3%-5%以内,其余为城镇住宅。成交总价为55148.8464万元,目前本公司拥有该项目100%的权益。

3、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波蓝光置业有限公司通过合作方式取得宁波奉化区原奉化食品厂地块。该地块位于宁波市奉化区锦屏街道南山路西侧,长汀路北侧,茗山路东侧,山体南侧,用地面积约为94.05亩,土地用途为商业、商务、二类居住混合用地,出让年限为商业及商务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1.0≤容积率≤2.1,我方需支付价款约为45841.09万元。目前本公司拥有该项目49%的权益,收购完成后公司拥有该项目51%的权益。

4、公司下属全资公司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竞价方式取得眉山市仁寿县编号为2016-47号、2016-48号、2016-49号、2016-50号、2016-51号、2017-27号六宗地块的合作开发权益:

2016-47号地块位于文林镇城北新城,出让面积约88.02亩,土地用途住宅兼容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1.5≤容积率≤1.8;

2016-48号地块位于文林镇城北新城,出让面积约58.47亩,土地用途住宅兼容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1.5≤容积率≤1.8;

2016-49号地块位于文林镇仁寿大道旁,出让面积约92.90亩,土地用途住宅兼容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2.0≤容积率≤2.5;

2016-50号地块位于文林镇天府仁寿大道以东,出让面积约92.71亩,土地用途住宅兼容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1.2≤容积率≤1.6;

2016-51号地块位于文林镇天府仁寿大道以东、仁寿大道以北,出让面积约91.84亩,土地用途住宅兼容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2.0≤容积率≤2.2;

2017-27号地块位于文林镇天府仁寿大道以东,出让面积约68.90亩,土地用途住宅兼容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1.5≤容积率≤1.8。

上述六宗地块面积共计492.84亩,交易对价款为69757万元。目前本公司拥有上述项目45%的权益。

5、公司下属全资公司武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通过合作方式取得开封市2018-2号地块。该地块位于开封市城西片区,宗地面积约34.22亩,土地用途为商服、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商服40年、住宅70年,1.0≤容积率≤3.0,我方需支付价款约为6550万元。目前本公司拥有该项目55%的权益。

6、公司下属全资公司杭州蓝光置业有限公司通过收购方式取得福安市编号为【闽(2017)福安市不动产权第0004314号】地块。该地块位于福安市坂中乡富阳大桥西侧地块,用地面积约为45.77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用地,出让年限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及住宿餐饮用地40年,1.5≤容积率≤2.6。我方需支付价款为15000万元。目前本公司拥有该项目51%的权益。

上述项目,未来可能因股权转让、引进合作方共同开发等原因导致公司在项目中所占的权益比例发生变化。目前披露的权益比例,仅供投资者阶段性参考。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