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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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7-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1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7月6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8年6月2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忠渭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推荐,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陈忠渭先生、陈睿先生、王良青先生、顾无瑕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推荐,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李芸达先生、钱爱民先生、朱学忠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备任职资料证明材料等文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8年7月23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3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7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忠渭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至1986年任丁堰农机厂副厂长,1986年至1997年任常州市冲压件厂厂长,1994年至1998年兼任神力电机厂厂长,1998年至2012年任神力有限董事长,现任神力股份董事长、神力贸易及神力小微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陈忠渭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睿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常州工学院,大专学历。1994年至1998年先后任职于常州市戚墅堰区计量所、神力电机厂,1998年至2012年历任神力有限主管、部门经理、总经理,现任神力股份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神力贸易监事、戚墅堰区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戚墅堰区总商会副会长、常州青商会理事,兼任常州长海执行事务合伙人、中科龙城董事、常州金鹏董事、中科云海执行事务合伙人。

陈睿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子,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良青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财经大学MBA,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师职称。1993年至2000年任交通银行南昌分行会计经理,2001年至2008年任道勤控股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2005年至2008年兼任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副部长,2008年至2009年任三一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审核部部长,2010年至2011年任正邦集团有限公司投融资管理中心副总经理,2011年至2014年任中科招商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神力股份董事、中科招商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王良青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顾无瑕女士,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本科学历。2007年至2009年任苏州宝贝城堡早教园园长,2009年至2011年任苏州德威英国国际学校教师,2011年至今任苏州浩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现任神力股份董事,兼任苏州彭博总裁助理。

顾无瑕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芸达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南京大学,博士学历,副教授。曾任职于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现任江苏理工学院商学院副院长、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亚邦股份独立董事、腾龙股份独立董事,兼任常州民营经济研究所副所长。

李芸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钱爱民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东南大学,本科学历。曾任职于常州第四织布厂、常州市中绮集团公司、常州新区凯杰纺织品有限公司、江苏常州嘉鹏律师事务所,现任江苏高枫律师事务所律师。

钱爱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朱学忠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学历,副教授职称。现任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动化学院副教授。

朱学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2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7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8年6月29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潘山斌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拟提名张春娟女士、徐国民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2018年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股东代表监事简历附后),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7月7日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春娟女士,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至2009年任常州神力电机有限公司计划员,2009年至2014年任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物流部经理,2014年至2016年任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现任神力股份监事兼采购部经理。

张春娟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徐国民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至1993年任常州市红星电机厂班长,1993年至2003年任常州市牵引电机厂主任,2003年至2012年任神力有限模具车间主任,现任神力股份监事兼模具车间副主任。

徐国民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3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7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7月23日13 点3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经开区东城路8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7月23日

至2018年7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7月7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个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三、凡2018年7月18日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可于2017年7月20日前的工作时间,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会议登记处地点:江苏省常州市经开区东城路8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邮编:213013

联系电话:0519-88998758 传真:0519-88404914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四)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鞠先生 电话:0519-88998758

传真:0519-88404914 邮箱:investor@czshenli.com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7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