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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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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6月份及第二季度经营简报

2018-07-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55证券简称:新城控股编号:2018-055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6月份及第二季度经营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披露信息所有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月度及季度经营数据与定期报告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现时经营状况作参考。

一、公司2018年6月份经营情况

6月份公司实现合同销售金额约280.97亿元,销售面积约235.70万平方米。

1-6月累计合同销售金额约953.1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4.17%,累计销售面积约774.56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118.25%。

二、公司2018年第二季度主要项目销售结算情况

三、公司2018年1-6月房地产出租情况

注:1、青浦吾悦广场、诸暨吾悦广场、青岛吾悦广场、成都武侯吾悦广场及渭南吾悦广场为公司商业轻资产项目,其中租金收入为98,447,493元(归属于公司租金收入为48,211,069元),管理费收入67,088,476元(归属于公司管理费收入为54,293,293元);

2、管理费收入包含停车场、多种经营及其他零星管理费收入。

四、公司近期新增土地情况

1、公司通过挂牌方式取得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编号为高国土告字[2018]4号2018-012地块。该地块位于聊城市高唐县322省道北侧、滨湖路东侧,出让面积为69,850.3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容积率〉1.0且≤1.8。公司目前拥有该项目100%权益,需支付土地价款25,600.00万元。

2、公司通过挂牌方式取得江苏省苏州市编号为WJ-J-2018-015号及WJ-J-2018-016号地块。其中:WJ-J-2018-015号地块位于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塔影路以北、永宁路以东,出让面积为36,360.8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容积率为1.6;WJ-J-2018-016号地块位于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新中路以南、永宁路以东,出让面积为43,835.4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容积率为1.6。公司目前拥有该项目100%权益,需支付土地价款66,211.02万元。

3、公司通过挂牌方式取得四川省乐山市编号为乐土矿成字[2018]31号及乐土矿成字[2018]32号地块。其中:乐土矿成字[2018]31号地块位于乐山峨眉山市绥山镇符文村3、4、6组,出让面积为40,123.4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商服用地,容积率〉1.0且≤2.3;乐土矿成字[2018]32号地块位于乐山峨眉山市佛光东路西面,出让面积为36,098.9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商服用地,容积率〉1.0且≤2.3。公司目前拥有该项目100%权益,需支付土地价款46,000.00万元。

4、公司通过挂牌方式取得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编号为2017-398号及2017-401-2号地块。其中:2017-398号地块位于德清县舞阳街道玉屏路西侧、石溪街南侧,出让面积为27,406.0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容积率为1.25;2017-401-2号地块位于德清县舞阳街道科源路东侧、石溪街南侧,出让面积为45,463.0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容积率为2.0。公司目前拥有该项目100%权益,需支付土地价款118,478.27万元。

5、公司通过挂牌方式取得山东省淄博市编号为淄博市2018(增量)—储经004-2号及淄博市2018(增量)—储经005号地块。其中:淄博市2018(增量)—储经004-2号地块位于淄博市经济开发区杏园路(学院东路)以东、华光路以南、规划支路以西、规划次干路以北,出让面积为42,646.0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容积率为1.8;淄博市2018(增量)—储经005号地块位于淄博市经济开发区杏园路(学院东路)以东、华光路以北、西十五路以西,出让面积为127,997.0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容积率为1.8。公司目前拥有该项目70%权益,需支付土地价款47,088.30万元。

6、公司通过合作形式取得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平南村项目。该项目位于中山市三乡镇平南村后巷,出让面积为77,214.4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容积率为2.5。公司以代建形式获取项目开发权,需支付土地价款23,768.55万元。

7、公司通过合作的方式取得江苏省淮安市编号为淮国土(开)挂2017第7号地块。该地块位于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府路东侧、运河南路南侧,出让面积为60,397.4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容积率〉1且≤2.5。公司目前拥有该项目34%权益,需支付土地价款10,900.40万元。

8、公司通过收购方式取得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编号为2017X-26号及2017X-27号地块。其中:2017X-26号地块位于阳谷县龙潭路北侧、经七路东侧、银河路南侧,出让面积为69,499.2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其他商品住宅用地,容积率≥1.0且≤2.4;2017X-27号地块位于阳谷县龙潭路北侧、经七路东侧,出让面积为6,666.7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其他商品住宅用地,容积率≥1.0且≤2.4。公司目前拥有该项目100%权益,需支付土地价款31,191.25万元。

9、公司通过收购方式取得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欧乐堡项目二期。该项目位于德州市齐河县国道309以北、古城大道以东,占地面积为219亩,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容积率为1.7。公司目前拥有该项目100%权益,需支付价款61,359.62万元。

10、公司通过司法拍卖的方式取得重庆市晋愉江州二期项目。该项目位于重庆市大渡口区大渡口组团H分区H06-2-2/04号宗地,该项目包括宗地上总建筑面积为62,498.53平方米的前期在建住宅、负一层临街商业用房、地下车库等房屋,及容积率为2.59、面积为113,743.38平方米的待开发商住用地。公司目前拥有该项目100%权益,需支付相应价款148,663.01万元。

11、公司通过挂牌方式取得湖北省荆州市编号为P(2018)008号地块。该地块位于荆州市沙北片区红门路西侧,出让面积为140,00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服、住宅用地,容积率≤3.0。公司目前拥有该项目100%权益,需支付土地价款81,000万元。

12、公司通过挂牌的方式取得安徽省阜阳市编号为[2018]-11号地块。该地块位于阜阳市颍州区淮河路两侧、阜南路(五里路)两侧,出让面积为182,593.0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业及居住用地,容积率为2.15。公司目前拥有该项目100%权益,需支付相应价款99,422.07万元。

由于项目开发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目前披露的权益比例,仅供投资者阶段性参考。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八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