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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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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8-07-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雅百特 公告编号:2018-095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名称:*ST百特、证券代码:002323)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8年7月6日、2018年7月9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2018 年7 月 4 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通报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犯罪案被中国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的函》(中小板函【2018】第5 号),公司因涉嫌构成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已于近日被中国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公司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 14.1.1 条第(八)规定的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存在暂停上市风险。公司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2018-091、2018-093)。除此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2、经自查及向控股股东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情况发生了变化,需要补充披露,详细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2018-096),除此之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除相关媒体刊登了公司因涉嫌信披违法被移送公安的相关报道外,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除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情况发生了变化,需要补充披露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2017年12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2017]102号)。公司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2017-099)。

3、2018年7月4日,公司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通报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犯罪案被中国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的函》(中小板函【2018】第5 号),公司因涉嫌构成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已于近日被中国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公司已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2018-091)。

4、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披露的《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对2018年1-6月业绩进行了预计为:2018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为-70.31%--30.55%,2018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为3200万元-7500万元。上述预计为公司一季报时的初步估算,受工程进度不达预期、处罚等影响,上述业绩可能需要进行调减,截止目前,公司财务部门正在进行进一步的测算,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 月10日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雅百特 公告编号:2018-096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所持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7月9日接到控股股东拉萨瑞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鸿投资”)及瑞鸿投资一致行动人拉萨纳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纳贤投资”)通知,瑞鸿投资及纳贤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进行了质押,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瑞鸿投资持有公司333,179,376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68%,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333,109,91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67%,占瑞鸿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9.97%。

纳贤投资持有公司39,149,295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5%,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39,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3%,占纳贤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9.62%。

3、其他说明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主要事项已实施完毕,拉萨瑞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鸿投资”)已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纳贤投资为其一致行动人,根据公司与瑞鸿投资和纳贤投资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山东雅百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雅百特”)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分别为 25,500 万元、36,100 万元、47,600 万元。山东雅百特在补偿期间实际净利润未达到当年承诺净利润数的,由瑞鸿投资和纳贤投资分别向上市公司进行股份补偿,即由上市公司以总价人民币1元的价格回购当年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并注销该部分回购股份。

本次被质押的股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股份补偿,有可能出现股份质押影响业绩补偿的潜在风险。山东雅百特业绩承诺未完成,根据补偿方案,由公司控股股东瑞鸿投资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当前山东雅百特运营状况良好且持续发展。若后续出现业绩承诺补偿的问题,瑞鸿投资和纳贤投资同意承诺提前赎回全部或部分质押股份并履行股份补偿义务。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