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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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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

2018-07-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必康股份公告编号:2018-115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必康股份,股票代码:002411)于2018年6月19日(周二)开市起停牌,并分别于2018年6月19日、6月26日、7月3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及《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03、2018-105、2018-11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工作。有关权力机构和国资监管部门仍在进行相关的审批程序。公司及各中介机构正在就交易方案细节与相关权力机构进行沟通、论证,公司与交易对方达成较为完善的交易协议仍需要一定时间。

鉴于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8年7月10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本次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