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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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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2018-07-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76 股票简称: 交运股份 编号:临2018-018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在不影响募集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在授权额度范围及投资期限内,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详情请见2017年8月30日公司刊载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http://www.sse.com.cn)的《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临2017-027)。

根据上述决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情况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2018年7月9日与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威海路支行签署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协议》,使用3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

1、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34天”人民币理财产品

(2)投资币种:人民币

(3)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扣除各项费用后):3.00%(中国农业银行有权视情况调整产品预期收益率)

(4)产品风险评级:低

(5)产品类型:保本保证收益型

(6)约定客户持有期:34 天(取决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

(7)产品认购规模:3亿元人民币

(8)认购日:2018年 7月9日

(9)产品起息日: 2018年 7月10日

(10)实际理财天数/约定持有期:34 天(客户每次购买本产品理财期限均为 34 天,即购买起息日(含)至约定持有期到期日(不含)的自然天数为 34 天);如遇提前终止则实际理财天数为自本产品认购/申购起息日(含)至提前终止日(不含)的自然天数。

(11)计息方式:1 年按 365 天计算,计息天数按实际理财天数计算。

(12)还本付息:本理财产品约定持有期到期日/产品终止日/提前终止日后 2 个银行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本理财产品到期前不分配收益。

(13)投资范围:本理财产品资金由资产管理人主要投资于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货币市场工具、较高信用等级的信用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低风险同业资金业务、掉期等可锁定风险收益的本外币货币资金市场工具,商业银行或其他符合资质的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类投资工具、非标准化债权,以及符合监管要求的信托计划及其他投资品种。其中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回购、高等级信用债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现金、存款,投资比例约 25-55%;货币市场工具、投资类信托计划、非标准化债权及其他固定收益类投资工具,投资比例约 45-75%,以上投资比例在[-10%,10%]区间内浮动。中国农业银行根据相关投资市场走势动态调整资产组合配置。

(14)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

(15)本金保证:本理财产品由中国农业银行为投资人提供到期本金担保,100%保障投资者本金安全。

(16)公司与农业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2、产品风险提示

(1)认购风险:如出现市场剧烈波动、相关法规政策变化或《中国农业银行理财产品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第五条约定的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正常运作的情况,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有权停止发售本理财产品,投资者将无法在约定认购期内购买本理财产品。

(2)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根据当前的政策、法律法规设计的。如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的认购、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导致本理财产品理财收益降低。

(3)市场风险:本理财产品可能会涉及到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多种市场风险。

(4)流动性风险:若出现约定的停止赎回情形或顺延产品期限的情形,可能导致投资者需要资金时不能按需变现。

(5)信息传递风险:中国农业银行按照《协议》及本理财产品说明书有关“信息通告”的约定,发布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投资者可通过中国农业银行营业网点以及中国农业银行官方网站获知。 如投资者在认购产品时登记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且未及时告知或因投资者其他原因导致中国农业银行无法及时联系投资者,则可能会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

(6)募集失败风险:产品认购结束后,中国农业银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协议》约定的情况确定本理财产品是否起息。如不能起息,投资者的本金将于通告募集失败后 3 个银行工作日内解除冻结。

(7)再投资/提前终止风险:中国农业银行可能于提前终止日视市场情况或在投资期限内根据《协议》约定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8)不可抗力风险:因自然灾害、社会动乱、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本理财产品认购失败、交易中断、资金清算延误等。

(二)历次购买已到期理财产品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投资金累计持有理财产品合计

3亿元。

二、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的操作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裁、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管理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时,公司将要求受托方明确做出保本承诺;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产品,是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

2、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备查文件

1、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34天”人民币理财产品及风险和客户权益说明书;

2、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威海路支行签署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