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330 证券简称:绿色动力公告编号:临2018-017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7月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原则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总额度不超过24,600万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披露的《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临015)。
根据董事会决议及授权,公司于2018年7月12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订了《招商银行对公智能定期存款业务协议》。现公告如下:
一、对公智能定期存款具体情况
1、存款形式
对公智能定期存款,即招商银行根据协议的约定按实际存续期限将公司存入的每笔资金分段转存为对应的1天通知存款、7天通知存款、3个月整存整取、6个月整存整取、1年整存整取等形式的增值产品。
2、存期
公司对公智能定期存款业务最高存期为一年
3、起存金额
单笔业务起存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 万元(含)
4、计息方式
按实际存期,分别适用支取日人民币1天通知存款利率、7天通知存款利率、3个月定期存款利率、6个月定期存款利率、1年定期存款利率等利率。以上各项利率为招商银行对外公布的相应存期档次的对公存款挂牌利率。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建立资金管理相关的内控制度,公司财务部将严格按照内控制度进行存款管理的审批和执行,及时分析和跟踪智能定期存款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智能定期存款,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
五、备查文件
《招商银行对公智能定期存款业务协议》
特此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