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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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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进展的公告

2018-07-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18-069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需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等相关议案,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万邦德,证券代码:002082)自2017年12月18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并于2017年12月30日确认该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分别于2017年12月18日、2017年12月23日、2017 年12月30日、2018年1月8日、2018年1月15日、2018年1月17日、2018年1月24日、2018年1月31日和2018年2月7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79)、《重大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81)、《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82)、《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及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和《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

2018年2月1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停牌的相关事项。公司已分别于2018年2月13日、2018年2月27日、2018年2月28日、2018年3月7日和2018年3月14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2018-015)、《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事项的公告》(2018-017)、《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2018-024)和《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2018-025)。

2018年2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停牌的相关事项,并于2018年3月15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停牌的相关事项。公司已分别于2018年3月16日、2018年3月23日、2018年3月30日、2018年4月10日、2018年4月17日、2018年4月24日、2018年5月3日、2018年5月10日、2018年5月17日、2018年5月24日、2018年5月31日和2018年6月7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8)、《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2018-029)、《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2018-030)、《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2018-031)、《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2018-040)、《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2018-044)、《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2018-046)、《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2018-050)、《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2018-051)、《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2018-052)和《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2018-054)。

2018年6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8年修订)》(深证上[2018]134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2018年6月26日,公司收到了《关于对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8】第1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问询函》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8年6月2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对外披露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于2018年6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0)。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各中介机构及交易各方就《问询函》涉及的问题逐项落实。鉴于《问询函》中相关问题涉及的工作量较大,且需中介机构出具相关说明,故无法在2018年6月29日前完成回复工作。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公司股票自2018年7月2日起继续停牌。公司分别于2018年6月30日、2018年7月7日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3)、《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进展的公告》(2018-068)。待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问询函》书面回复及相关资料,且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相关规定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