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1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7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食堂二楼会议室(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人民西路105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许芸霞女士主持,采用现场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以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李福康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张丽娜女士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1.01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2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3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4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5议案名称: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6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7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8议案名称: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4、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云、郭梦媛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2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集中
竞价回购公司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邦股份”)于2018年6月28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等相关议案,并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亚邦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7)及《亚邦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补充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18-069)等相关公告。该预案已经2018年7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3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6元/股进行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8,750,000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公司总股本576,000,000股)比例为3.26%。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用途,若公司未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则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二、债权人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方式申报,申报时间、地点等信息如下:
1、申报时间:2018年7月17日至2018年9月1日,每个工作日9:00-17:00;2、申报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人民西路105号证券部
3、邮政编码:213163;
4、联系人:强梦婷;
5、联系电话:0519-88316008;
6、传真号码:0519-88231528;
7、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