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华菱星马 编号:临2018-032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无需进行预先披露。
● 本次大宗交易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受让的股份。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8年7月16日,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接到公司股东史正富先生的告知函,史正富先生于2018年7月1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5,500,00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99%,本次交易价格为人民币4.6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5,630,000.00元。
由于史正富先生本次减持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规定,无需进行预先披露。
本次权益变动前,史正富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8,593,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15%。
本次权益变动后,史正富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3,093,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16%。
本次权益变动后,史正富先生不再是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规定,本次大宗交易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受让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史正富先生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6日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菱星马
股票代码:600375
信息披露义务人:史正富
通讯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兰花路333号15楼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18年7月1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菱星马”)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菱星马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特定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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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史正富
性别:男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它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身份证号码:34112219540907****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兰花路333号15楼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兰花路333号15楼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史正富先生除持有华菱星马股份外,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而作出的减持华菱星马股份的安排。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华菱星马的发展及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择机全部减持华菱星马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华菱星马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史正富先生原持华菱星马无限售流通股股份28,593,000股,占华菱星马总股本的5.15%。2018年7月13日,史正富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合计减持华菱星马股份5,500,000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史正富先生持有华菱星马无限售流通股股份23,093,000股,占华菱星马总股本的4.16%。
本次权益变动后,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达到信息披露义务要求。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权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华菱星马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事项之外,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8年4月17日至2018年5月1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华菱星马股份5,557,000股,占华菱星马总股本的0.9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史正富
签字:
史正富
签署日期:2018 年 7 月 16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华菱星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信息披露义务人:史正富
签字:
史正富
签署日期:2018 年 7 月 16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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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史正富
签字:
史正富
签署日期:2018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