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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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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2018-07-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面向合格投资者)

(住所:天津市北辰经济开发区开发大厦)

重要提示

1、中国证监会于2017年7月28日以证监许可[2017]1384号文核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中储股份”)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中储股份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5亿元。

2、公司本期债券评级为AA+;本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为AA+。截至2017年,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07.77亿元;债券上市前,本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为66,683.77万元、76,744.50万元及133,778.06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92,402.11万元(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3、中储股份本次债券发行面值不超过20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00元/张,分期发行;本期(第一期)债券发行规模为5亿元。

4、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权。

5、本期债券不设置担保。

6、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4.50%-6.10%】,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8年7月17日(T-1日)向网下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8年7月18日(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本期债券采取网下询价配售的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发行。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询价情况进行配售。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第三条第六款。

8、网下发行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通过与簿记管理人签订认购协议的方式参与网下申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0手(1,000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9、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1、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2、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本期债券发行公告已刊登在2018年7月16日的《上海证券报》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3、发行人2018年所发行的债券在公告类文件中名称均由“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司债券”修改为“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司债券”,公告文件所涉部分相应修改,公告文件中债券名称变更不影响其他申请文件的有效性,其他申请文件继续有效。

14、有关本期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或名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期债券简称:18中储01,代码:143026

2、发行规模:本次债券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分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5亿元。

3、发行方式: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期限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权。

6、票面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以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进行询价,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利率区间后,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债券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保持不变;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利率加上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率仍维持原票面利率不变。

7、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上交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9、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0、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一日,即2018年7月18日。

11、发行期限:本期债券自2018年7月18日至2018年7月19日止(共2个交易日)。

12、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8年7月19日。

13、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3年每年的7月19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7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4、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3年7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7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5、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按登记机构相关规定处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6、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券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8、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联席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新世纪评估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

21、债券担保: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无担保。

2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3、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主承销商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4、本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发行人本期设立的专项账户中,用于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账户名称: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华苑支行

银行账号:8111401012900329313

25、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26、登记托管: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式,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

27、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28、质押式回购安排: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本期债券不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29、税务事项: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4.50%-6.10%】。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上述利率预设区间内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5年7月17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2018年7月17日(T-1日)13:00至16:00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 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 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 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 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并为1,0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新增投资需求。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8年7月17日(T-1日)13:00至16:00将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每家合格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后到达的视为有效,之前的均视为无效。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传真:010-65608443、010-65608444;电话:010-86451022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18年7月18日(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5亿元。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个合格投资者的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0手(1,000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2018年7月18日(T日)至2018年7月19日(T+1日)每日的9:00-17:00。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申购时必须已开立上证所的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8年7月17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欲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簿记管理人,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认购意向,与合格投资者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向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或与其签订网下认购协议。

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8年7月17日(T-1日)13:00-16:00将以下资料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1)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附件一);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合格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及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传真:010-65608443、010-65608444;电话:010-86451022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每家合格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后到达的视为有效,之前的均视为无效。

(六)配售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照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8年7月19日(T+1)16:00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合格投资者全称和“18中储01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簿记管理人传真划款凭证。

户名: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691800953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木樨地支行

开户行大额支付行号:305100001016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2018年7月19日(T+1日)16:00前缴足认购款的合格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申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其认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

六、发行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及其他承销机构

(一)发行人

法定代表人:韩铁林

注册地址:天津市北辰经济开发区开发大厦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6区18号楼

联系人:薛斌

联系电话:010-83673673

传真:010-83673332

邮政编码:100070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9层

联系人:吕晓峰、宋双喜、吕佳、虞蕾、孙贺

联系电话:010-85130277

传真:010-65608451

邮政编码:100010

(三)联席主承销商

1、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巍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联系人:刘晓宁、李骁、孙尹爱、赵宽

联系电话:010-59026600

传真:010-59026602

邮政编码:100025

2、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鹤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联系人:于春宇、马成、魏微

联系电话:010-85127999

传真:010-85127888

邮政编码:100005

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E座四层

联系人:邹颖、张蕾蕾

联系电话:010-66546326

传真:010-66546320

邮政编码:100027

附件一: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附件二:

合格投资者确认函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交易所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之规定,本机构为:请在()中勾选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四、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五、最近一年末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不低于1000万元且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六、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投资者,且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确认函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1

★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是()否()

1 个人投资者不得认购交易所规定的仅限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及交易的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债券信用评级在AAA以下(不含AAA)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不包括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及交易所认可的其他仅限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及交易的债券。

机构名称: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重要声明: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交易的所有风险。投资者在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前,应认真阅读债券上市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避免因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一、总则: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质押券价值变动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适当性: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投资的资金来源、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损失后的损失计提、核销等承担损失方式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

三、信用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市场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放大交易风险:投资人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质押券价值变动风险: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回购业务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将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协议回购业务期间可能存在质押券价值波动、分期偿还、分期摊还、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导致质押券贬值或不足的风险。

八、操作风险:由于投资者操作失误,证券公司或结算代理人未履行职责等原因导致的操作风险。

九、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对于因交易所制定、修改业务规则或者根据业务规则履行自律监管职责等造成的损失,交易所不承担责任。

十、不可抗力风险:因出现火灾、地震、瘟疫、社会动乱等不能预见、避免或克服的不可抗力情形给投资者造成的风险。

机构名称: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声明及提示:以下示例中的利率和金额均为虚设,不含有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投资者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申购要约时不必传真本填报说明。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填报说明

1.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并为1,000万元的整数倍,且不超过本次债券发行规模;

2.申购利率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申购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3.认购示例:

就上述认购,当该品种发行的票面利率:

高于或等于4.10%时,该认购的有效申购金额为30,000万元;

高于或等于4.05%时,但低于4.10%时,该认购的有效申购金额为20,000万元;

高于或等于4.00%,但低于4.05%时,该认购的有效申购金额为10,000万元。

低于4.00%时,该认购无效。

联席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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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联席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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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日期: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