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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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与河南金博士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民事诉讼判决履行结果的公告

2018-07-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71 证券简称:万向德农 公告编号:2018——023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与河南金博士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民事诉讼判决履行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6月13日,公司发布了《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

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豫法知民终字第00356号民事判决书判定:公司控股子公司德农种业股份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金博士种业股份有限公司4950万元及因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2万元,同时需要承担一审、二审诉讼费各289,426元。

近日,德农种业股份公司收到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豫01执1096号《执行通知书》,要求德农种业于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履行已生效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豫法知民终字第0035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并负担本案执行费117,209.00元。

公司控股子公司德农种业股份公司已于2018年7月20日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支付上述生效判决书确定义务款项合计49,809,426.00元(二审诉讼费289,426元已在上诉时支付),本案执行费117,209.00元。

本诉讼生效判决涉及的公司控股子公司德农种业股份公司应当履行的义务已履行完毕。

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正在积极、充分地准备相关证据及材料,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特此公告!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