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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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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18-07-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59 证券简称:三特索道 公告编号:2018-45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23日收到控股股东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科技”)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8年6月8日至2018年7月20日,当代科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与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933,3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116号

法定代表人:周汉生

注册资本:45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178068264D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对高科技产业的投资;对医药、文化、教育、体育及旅游产业的投资;对纺织业及采矿业的投资;企业管理咨询;生物、化工、化学、医学、计算机和软硬件技术咨询(国家有专项规定按其执行);计算机和软硬件设备的销售;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金属矿及非金属矿的销售;重油、润滑油、石油化工产品(化学危险品除外)的销售;燃料油(不含闪点在60度以下的燃料油)、沥青、混合芳烃的批发零售;危化品(液化石油气(限作为工业原料用,不含城镇燃气)、汽油、柴油、煤油、甲醇汽油、甲醇、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原油、石脑油、MTBE、石油醚、异辛烷)的票面经营(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货物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1988年7月20日至长期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当代科技股权结构情况如下图所示:

二、股东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 当代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与控股股东当代集团2018年2月7日作出的增持公司股份计划一致。具体计划详见公司于 2018 年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7)。

2、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3、有关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参见2018年7月24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当代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备查文件

1、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7月24日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三特索道

股票代码:002159

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116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罗德胜

住所/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一八年七月

声 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特索道”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三特索道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报告书中涉及的权益变动系由信息披露义务人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增持三特索道股份引起的。

五、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相关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七、本报告书中涉及的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当代科技股权结构情况如下图所示:

二、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当代投资持有当代科技80.40%的股份,系当代科技控股股东。当代投资简要情况如下:

三、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艾路明先生直接持有当代科技5.53%的股份,同时持有当代投资4.03%及当代乾源28.21%的股份,系当代科技实际控制人。艾路明先生简要情况如下:

艾路明,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420106195705******,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最近五年曾任当代科技董事长,人福医药董事,现任当代科技董事,当代投资董事,华茂集团董事,雅达教育董事、明诚金石董事长、总经理,当代乾源董事。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及其核心业务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及其核心业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或参股的除上市公司及金融机构之外的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及其核心业务如下表所示,信息披露义务人其他持股5%以上的上市公司及金融机构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之“八、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控制的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及其核心业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当代投资除直接持有当代科技的股份外,控制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及其核心业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艾路明先生除直接持有当代科技、当代投资、人福医药(人福医药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之“八、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股份外,其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关联企业情况如下: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营业务和财务数据

当代科技主要业务为:对高科技产业的投资;对医药、文化、教育、体育及旅游产业的投资;对纺织业及采矿业的投资;企业管理咨询;生物、化工、化学、医学、计算机和软硬件技术咨询(国家有专项规定按其执行);计算机和软硬件设备的销售;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等。最近三年当代科技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当代科技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注:当代科技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100%。

六、最近五年之内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诉讼及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当代科技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当代科技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及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一)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三特索道外,当代科技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当代科技直接持有当代明诚8.39%的股份并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当代明诚29.53%的股份;

当代科技通过华茂集团间接持有华茂股份17.06%的股东权益。当代科技持有华茂集团36.77%股权,华茂集团为华茂股份的控股股东,持有华茂股份46.40%的股份。

(二)持有金融机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当代科技持有5%以上股份的金融机构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当代科技直接持有华泰保险0.6130%的股份,重庆当代砾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武汉天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华泰保险6.0656%、5.3966%的股份,因此当代科技及其控股公司合计持有华泰保险12.08%的股份。

当代科技直接持有天风证券3.18%的股份,当代明诚、人福医药、三特索道分别持有天风证券1.05%、13.40%、0.55%的股份,因此当代科技及其控股公司合计持有天风证券18.18%的股份。

当代科技直接持有光谷科信5%的股份,新星汉宜持有光谷科信10%的股份,因此当代科技及其控股公司合计持有光谷科信15%的股份。

当代科技通过天盈投资间接持有天乾资管36.29%的股份。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持有上市公司及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九、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2010年9月7日,当代科技与罗德胜先生签署协议,约定罗德胜先生将所持股份代表的除处置权、收益权以外的其他权利委托当代科技代为行使。

罗德胜,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420106196810******,居住地及通讯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最近5年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上市公司股票目的是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有充分的信心及对上市公司价值的充分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存在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若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具体时间

根据当代科技公司章程,当代科技本次增持三特索道股份事项涉及金额已达到章程规定的股东大会审议决策标准,针对该事项,当代科技已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增持事项,当代科技已经履行了公司内部的决策程序。

第四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数量及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当代科技持有三特索道27,697,958股,持股比例为19.97%;罗德胜持有三特索道800,000股,持股比例0.58% 。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及持股变动情况

2018年6月8日至2018年7月4日期间,当代科技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以19.46元/股均价累计增持三特索道1,638,437股股份,占三特索道总股本的1.18%。

2018年7月5日至2018年7月12日,当代科技通过集中竞价与大宗交易的方式以20.62元/股均价累计增持三特索道2,525,100股股份,占三特索道总股本的1.82%。

2018年7月13日至2018年7月19日,当代科技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以22.81元/股均价累计增持三特索道2,741,100股股份,占三特索道总股本的1.98%。

2018年7月20日,当代科技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以21.02元/股均价累计增持三特索道28,700股股份,占三特索道总股本的0.02%。

经过上述增持,当代科技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增持三特索道6,933,337股股份,占三特索道总股本的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二、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

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当代科技持有上市公司34,631,295股,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4.97%,其中22,900,000股已经质押,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6.51%。

第五节 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系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增持上市公司股票所引起,信息披露义务人支付的资金总计14,708.09万元,均来源于信息披露义务人之自有资金。

信息披露义务人历次权益变动支付的资金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的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取得资金的情形,资金来源合法。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内改变或者调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具体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二、未来12个月内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有关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暂无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重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正常董事会换届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对董事或高管人员进行调整的具体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的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章程中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的具体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情况进行重大变动的具体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六、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具体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具体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影响的分析

一、权益变动后,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保持上市公司经营独立性作出如下承诺:“在完成权益变动后,在本公司持有三特索道股份期间,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违反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程序,干预上市公司经营决策,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继续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保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的独立性。

1、确保三特索道业务独立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业务独立于三特索道,本公司将避免与三特索道产生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保证三特索道在生产经营、内部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方面的独立决策。

2、确保三特索道资产独立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三特索道业务往来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违规占用三特索道资产,保证三特索道的经营、采购系统及配套设施、工业产权、与其经营业务相关的土地、房屋、机器设备等使用权或者所有权由三特索道依法完整、独立地享有。

3、确保三特索道财务独立

保证三特索道建立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不非法干预三特索道的财务核算、财务决算。

4、确保三特索道人员独立

保证三特索道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保证三特索道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保证依法依规提名、选举、聘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干预三特索道人事任免决定。

5、确保三特索道机构独立

保证对三特索道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不进行非法干预,并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三特索道不产生机构混同的情形。”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为保障公司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及独立经营的能力,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业务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人员独立与机构独立完整。

二、关联交易及规范措施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八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之“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为规范可能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未来与上市公司发生难以避免的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承诺,履行合法程序,保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三、同业竞争关系及规范措施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潜在的同业竞争。

为避免在未来产生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从事任何与三特索道的生产、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经营业务或活动。本公司所参股的企业,如从事与三特索道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经营业务或活动的,本公司将避免成为该等企业的控股股东或获得该等企业的实际控制权。”

目前该承诺正在正常履行。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发生的重大交易如下: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本公司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的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关联交易如下:

(一)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三特索道于2017年5月1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以及2017 年7月7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于2017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以及2018 年2月7日召开的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三特索道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0%,即不超过27,733,333 股。当代科技出资现金不超过 54,500 万元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事项正处于证监会审核过程中。

(二)上市公司资产证券化

三特索道于 2017 年 8 月 22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2017 年 9 月12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证券化的相关议案,并于 2018 年 6 月 1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资产证券化方案的相关议案,三特索道拟将下属全资子公司贵州三特梵净山旅业发展有限公司、庐山三叠泉缆车有限公司、杭州千岛湖索道有限公司、海南三特索道有限公司的4条索道乘坐凭证转让给作为SPV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下称“专项计划”),并通过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该专项计划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总规模不超过8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采用现金流超额覆盖、结构化分层、差额支付承诺、原始权益人承诺履行基础资产回购义务并以其合法持有的索道设施、设备提供抵押担保的信用增级方式,其中上市公司为第一差额支付承诺人、当代科技作为第二差额支付承诺人。同时,上市公司和当代科技在专项计划存续期间为原始权益人提供流动性支持,以保障原始权益人在专项计划存续期内的持续经营。当代科技在专项计划存续期间为上市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以保证上市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以及在专项计划文件项下各项义务的履行。

2018年6月1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就上市公司资产证券化出具《关于天风证券“三特索道集团索道乘坐凭证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 〔2018〕322号)。

综上所述,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下属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和外部批准程序,并按照《上市规则》的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九节 前六个月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当代科技增持上市公司股票事实(2018年6月8日至7月20日)发生的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深交所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当代科技增持上市公司股票的事实(2018年6月8日至7月20日)发生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深交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一、财务审计情况及财务报表的审计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信息披露义务人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能够按照《收购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一、当代科技的营业执照;

二、当代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三、当代科技关于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相关决策文件;

四、当代科技与上市公司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关于最近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说明;

六、当代科技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审计报告;

七、当代科技关于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能够提交《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规定文件的说明;

八、当代科技关于权益变动、后续计划及重大交易情况的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汉生

2018年7月2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罗德胜

2018年7月23日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本报告书的内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 赵立功

项目主办人:   余骏   赵岩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3日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 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汉生

2018年7月2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罗德胜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