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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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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18-07-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84证券简称:东山精密公告编号:2018-110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95号)核准,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3,658,048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12元,共计募集资金4,499,999,925.76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5,000,000.00元(含已预付保荐费5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454,999,925.76元,已由主承销商天风证券于2017年5月8日将人民币4,455,499,925.76元汇入公司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15,718,651.65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4,439,281,274.1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5-1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同天风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中新支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保证专款专用,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公司收购MFLX公司100%股权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收购MFLX公司100%股权拟使用募集资金398,4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拟使用募集资金51,600万元。

二、已完成的募投项目情况

本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一)收购MFLX公司100%股权

为推进公司的国际化战略布局,增强公司全球竞争能力,公司通过境外子公司先以债权融资和自有资金等公司自筹现金的方式收购了原美国NASDAQ上市公司MFLX公司100%的股权,待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经交易各方协商同意,MFLX公司的每股合并对价为23.95美元,交易总价为61,073.82万美元,按照2016年7月27日股权交割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折合成人民币的汇率中间价6.6671进行换算,折合人民币407,185.29万元。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392,328.13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完成,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92,328.13万元,截至2018年7月20日,项目节余1,776.40万元(含募集资金存放期间的利息收入)。

(二)补充流动资金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快速增加,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中的51,6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改善公司财务结构,降低公司财务风险,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截至2018年7月2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0,214.49万元,项目节余56.01万元(含集资金存放期间的利息收入)。

三、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的使用说明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共节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1,832.62万元已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并计划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相应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

因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毕,公司同天风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中新支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其他说明

本次募集资金节余金额(含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净额的0.41%(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该事项无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无需保荐机构发表意见,经公司内部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后即可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