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7月27日

查看其他日期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融机构债务逾期的公告

2018-07-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编号:临2018-06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6年4月29日、2016年9月24日、2016年10月1日、2016年10月11日、2016年11月15日、2016年11月29日、2016年12月23日、2017年3月11日、2017年4月27日、2017年6月3日、2017年7月5日、2017年9月23日、2017年10月14日、2017年11月28日、2017年12月22日、2018年3月2日、2018年5月3日、2018年5月23日、2018年6月5日、2018年6月22日、2018年7月5日发布临2016-017号、临2016-045号、临2016-048号、临2016-049号、临2016-057号、临2016-058号、临2016-062号、临2016-066号、临2017-013号、临2017-032号、临2017-046号、临2017-054号、临2017-070号、临2017-073号、临2017-082号、临2017-097号、临2018-008号、临2018-027号、临2018-035号、临2018-038号、临2018-048号、临2018-059号《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融机构债务逾期的公告》,由于公司经营业绩受到宏观经济和行业形势的严重影响,公司流动资金紧张,致使部分贷款未能如期偿还或续贷,银行承兑汇票及国内信用证未能按期兑付。截至2018年7月4日,本金累计逾期金额74.08亿元,欠息累计金额 15.92亿元。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在公司法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因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自2018年7月4日之后,公司对金融机构的贷款等债务未能如期偿还,又没能及时筹集到资金完成贷款置换,陆续新增部分逾期债务。

一、新增债务逾期情况

经财务部门统计,截至2018年7月21日,本金累计逾期金额74.08亿元,新增欠息金额1.17亿元,欠息累计金额17.09亿元。

二、新增债务逾期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影响

截至2018年7月21日,已有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时代广场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吉林省吉煤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行等17家贷款机构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起诉讼及采取保全措施,涉诉金额累计为人民币49.66亿元(不包括无法计算的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可能面临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增加相应财务费用,同时进一步加大公司面临的资金压力,并可能对公司本年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三、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与有关各方协商妥善的解决办法,努力达成债务和解方案,全力筹措偿债资金,努力申请免除或减少由此形成的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