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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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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18-07-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226 股票简称:瀚叶股份 编号:2018-104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0,000.00万元。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曾用名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7月20日以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7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进展情况,为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29号文《关于核准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向鲁剑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向沈培今非公开发行373,134,328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02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0,000,000.00元,扣减发行费用18,742,954.4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81,257,045.54元。截至2017年3月22日止,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7年3月23日出具天健验[2017]74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截至2018年7月23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注: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含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为15,000.00万元。

2017年6月29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3,722,954.46元,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节余的净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1日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截至2018年7月23日,上述募投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6,700.38万元,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62,637.8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等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分别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本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3、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事项符合《中国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7日

股票代码:600226 股票简称:瀚叶股份 编号:2018-105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7月20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7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由宋航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4)。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7月27日

股票代码:600226 股票简称:瀚叶股份 编号:2018-106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

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预案信息披露的二次问询函》

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6月15日,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二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689号,以下简称“《二次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9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在2018年6月22日之前,针对《二次问询函》所述问题予以书面回复,并对预案做相应修改。

公司收到《二次问询函》后,积极组织中介机构及相关方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认真准备答复工作。鉴于《二次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需要进一步补充、核实和完善,且需相关中介机构出具意见,故无法在2018年6月22日前完成回复工作,公司已申请延期回复《二次问询函》有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2日、2018年6月29日、2018年7月6日、2018年7月13日、2018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94、2018-096、2018-098、2018-100、2018-102)。

截至目前,量子云前十大公众号粉丝合计超过5,000万,因量子云无法从微信公众平台获取不同公众号粉丝去重数据,只能通过微信公众平台提供的数据接口获取粉丝信息,并根据粉丝昵称、头像对粉丝进行人工去重。除《二次问询函》中量子云主要公众号粉丝去重后的数据等相关事项因无法开展技术手段而需采取人工进行粉丝去重外,《二次问询函》涉及的其他相关问题已基本完成回复。因粉丝去重涉及工作量较大,公司短期内无法完成《二次问询函》全部回复,中介机构尚无法出具问询函回复的核查意见,故公司再次申请延期回复,公司拟于2018年8月3日前回复《二次问询函》。

延期回复《二次问询函》期间,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公司将进一步协调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二次问询函》回复工作,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补充和完善,争取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回复文件,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交易。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7日

股票代码:600226 股票简称:瀚叶股份 编号:2018-107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11月28日起停牌。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上述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自2017年12月12日起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101)。停牌期间,公司及时履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需的内外部决策程序,并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7-097、2017-099、2017-101、2017-105、2017-106、2017-107、2017-108、2018-002、2018-003、2018-007、2018-008、2018-009、2018-011、2018-026、2018-029、2018-033、2018-036、2018-040、2018-045、2018-048、2018-049、2018-052、2018-054、2018-061、2018-067、2018-068、2018-069、2018-075、2018-076、2018-077、2018-079、2018-080、2018-082、2018-083、2018-085、2018-088、2018-091、2018-093、2018-094、2018-095、2018-096、2018-098、2018-100、2018-102及2018-106)。

2018年4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8年5月11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50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组上市媒体说明会指引》及《问询函》的要求,公司于2018年6月8日(星期五)下午14:00-16:0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大厅举办了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说明会召开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9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2018年6月1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对本次重组的相关方案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针对《问询函》中提及的事项,公司与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研究及核查,并对预案等文件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有关回复及修订后的文件详见公司2018年6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8年6月15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二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689号,以下简称“《二次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收到《二次问询函》后,积极组织中介机构及相关各方推进《二次问询函》回复工作,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补充和完善,争取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回复文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本次交易涉及标的资产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仍在进行中,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