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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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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7-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 安彩高科 编号:临2018—027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7月24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8年7月26日采用通讯方式举行,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阅,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投资建设光伏玻璃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单独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二、关于签订药用玻璃项目合资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单独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 安彩高科 编号:临2018—028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7月24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8年7月26日采用通讯方式举行,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投资建设光伏玻璃项目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投资建设光伏玻璃项目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投资建设日熔量900t/d光伏玻璃项目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做强主业,降低光伏玻璃生产成本,有效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意公司投资建设光伏玻璃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单独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关于签订药用玻璃项目合资协议的议案进行审议,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

中性硼硅药用玻璃项目技术门槛高、生命周期长、经济效益好,是可替代进口的战略新兴产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同意公司关于签订药用玻璃项目合资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单独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安彩高科 编号:临2018—029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900t/d光伏玻璃项目。

●投资金额:预计总投资82,637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项目建设可能存在资金风险、市场风险及发生其他不可预见或无法预期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做强公司主业,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彩高科”、“公司”)拟开展日熔量900t/d光伏玻璃原片及后加工生产线建设(以下简称“900t/d光伏玻璃项目”),该项目为公司退城进园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82,637万元,拟通过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资金。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17年9月,公司与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盛集团”)签订《框架协议》,拟成立合资公司投资建设光伏玻璃项目,目前与凯盛集团合作事项正在商谈过程,达成一致后,公司将及时披露协议签署及后续具体合作事宜。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900t/d光伏玻璃项目位于安阳市产业集聚区,预计年产光伏玻璃3,379万m2,建设期预计15个月,可研报告预计项目总投资为82,637万元,预计财务内部收益率19.5%,预计投资回收期5.83年,项目暂由安彩高科自行开展投资建设。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截止2017年底,安彩高科产能规模居国内第八名,经过长期经营和发展,公司依靠过硬的产品质量和良好的服务意识,积累了较为稳定、优良的客户群,客户基本涵盖国内外一线太阳能组件企业。近年来,公司光伏玻璃海外销售占比约40%。投资建设日熔量900t/d光伏玻璃项目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做强主业,降低光伏玻璃生产成本,有效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一)可能存在的风险

1.资金风险。该项目投资金额较大,如果资金不能及时到位,项目将无法顺利建设。

2.市场风险。光伏太阳能作为低碳可再生能源,长远来看市场发展前景良好。但随着行业政策调整及光伏玻璃同行公司激烈市场竞争,可能压缩利润空间,项目存在建成后可能无法达到预期经济效益的风险。

3.可能存在或发生其他不可预见或无法预期的风险。

(二)应对措施

为应对和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拓宽融资渠道,积极筹措资金,确保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二是加强生产经营过程管理,把好工艺优化关,拓展产品覆盖范围,提高效率,降低能耗;加强市场营销工作,继续通过技术创新和优质服务不断满足客户需求,防范市场风险;三是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最大限度防范不可预见或无法预期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及合作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安彩高科 编号:临2018—030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订药用玻璃项目合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安阳市国控集团有限公司,三方拟签署《药用玻璃项目合资协议》成立合资公司河南凯盛安彩药用玻璃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开展中性硼硅药用玻璃项目建设。

●投资金额:河南凯盛安彩药用玻璃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亿元,三方分别现金出资1亿元,持股比例均为33.33%。

●特别风险提示:合资协议尚需各方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生效,本次设立合资公司尚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手续,合资公司尚未实际开展药用玻璃项目建设等相关工作,可能存在或发生其他不可预见或无法预期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中性硼硅药用玻璃项目技术门槛高、生命周期长、经济效益好,是可替代进口的战略新兴产业,经友好协商,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彩高科”、“公司”、“乙方”)、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盛集团”、“甲方”)、安阳市国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阳国控”、“丙方”)拟签署《药用玻璃项目合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合资协议”),三方拟在安阳市产业集聚区成立合资公司,开展中性硼硅药用玻璃项目(以下简称“药玻项目”)建设。合资公司暂定名河南凯盛安彩药用玻璃有限责任公司(以工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3亿元,三方分别现金出资1亿元,持股比例均为33.33%。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协议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923517F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2号

法定代表人:彭寿

注册资本:315,447.7893万元

经营范围:建筑材料及轻工成套设备的研制、销售;轻工新技术的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及相关进出口业务;工程设计、咨询。招标代理业务;绿色能源科技产品的应用研究和生产;绿色能源项目的咨询、设计、节能评估和建设工程总承包;新能源领域内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新能源及节能产品开发、推广应用、安装;太阳能建筑一体化房屋构件、集成房屋、新型房屋的技术开发、生产、组装、销售及安装。玻璃及原材料、成套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玻璃产品的深加工、制造、销售;非金属矿资源及制品的加工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咨询、物化分析、热工测定;建材、煤矿、电力、化工、冶金、市政工程的机电设备研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安阳市国控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000689497574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安阳市北关区安彰大道东段

法定代表人:李勇

注册资本:3,000万元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与经营、实业投资、投资信息咨询、资产收购、资产处置;接收、管理或处置不良资产,债务处置,财务顾问;企业重组顾问及代理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审批方可经营的项目,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河南凯盛安彩药用玻璃有限责任公司(以工商登记为准)

住所:安阳市产业集聚区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各方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及出资方式如下表所列示:

经营范围:硼硅药用玻璃的研发、制造、销售(以国家有关行政许可及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四、合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模式

安彩高科、凯盛集团和安阳国控三方在安阳市产业集聚区成立合资公司,开展药玻项目建设。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拟定3亿元人民币,三方分别于2018年12月31日前以现金出资1亿元,持股比例均为33.33%。

项目正式开工建设两年内,凯盛集团通过受托管理或受让安阳国控所持股权等方式实现对合资公司的控股管理。但具体方式应符合国资监管要求,并以相关有权机构最终批准的方式为准。

(二)三方的责任

1.甲方的责任

除法律法规、本协议及合资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责任外,甲方应:

(1)组织开展项目可研、论证和项目建设等工作;

(2)为乙方就成立合资公司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等手续提供必要协助,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应由甲方出具的各类资料;

(3)共同向地方政府争取项目土地、税收等有关优惠政策;

(4)对合资公司融资按照出资比例提供担保。

2.乙方的责任

除法律法规、本协议及合资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责任外,乙方应:

(1)配合开展项目可研、论证和项目建设等工作;

(2)办理为设立合资公司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3)负责落实合资公司注册地;

(4)共同向地方政府争取项目土地、税收等有关优惠政策;

(5)对合资公司融资按照出资比例提供担保。

3.丙方责任

(1)配合开展项目可研、论证和项目建设等工作;

(2)为乙方就成立合资公司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等手续提供必要协助,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应由丙方出具的各类资料;

(3)对合资公司融资按照出资比例提供担保。

(三)甲方有权指定其关联方(以下简称“指定主体”)履行合资协议项下甲方的出资义务并出具和签署相关文件,届时协议项下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由指定主体承继。

(四)争议解决

三方之间发生与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有关的,或与本协议或其项下的合资公司有关的任何其他事项的争议时,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在一方向其他方发出开始协商的通知之日起六十日未能协商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

除在仲裁裁决书中另有规定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发生任何争议时以及就任何争议进行友好协商或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三方应继续行使其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履行其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五)保密责任

三方应遵守本协议相关约定对通过订立或执行本协议过程中一方从其他方获得的、有关下述各项的资料保密,并不得披露或使用任何该等资料(依法依规需要披露的除外)。

(六)本协议在下述条件获得完全满足时生效:

1.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本协议经各方有权机构批准。

(七)三方于2017年9月签署的《药用玻璃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与本协议不相符的内容,以本协议内容为准。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性硼硅药用玻璃项目技术门槛高、生命周期长、经济效益好,是可替代进口的战略新兴产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合作事项也为公司与国有大型企业建立合作打下良好基础。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合资协议尚需各方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生效,本次设立合资公司尚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手续,合资公司尚未实际开展药用玻璃项目建设等相关工作,可能存在或发生其他不可预见或无法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完善各项手续,积极开展合资公司设立及项目建设前期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