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18-065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8年7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2018年7月1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首次公开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以下简称“《备忘录第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2018年1月10日至2018年7月10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盈趣科技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18年1月10日至2018年7月10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18年1月10日至2018年7月10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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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确认,以上人员均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核查对象,其中,内幕信息知情人吴文江及其余37名激励对象,均已出具承诺函,确认其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完全系基于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及个人资金安排而进行的操作,买卖行为是基于自身对公司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对公司股价走势的判断而做出的决定,不存在任何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在买卖公司股票前,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
除以上人员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没有在二级市场买入或者 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 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 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利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 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 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18-066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的通知情况: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8年7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7月26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7月25日-2018年7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7月2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7月25日下午15:00至2018年7月26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588号盈趣科技大厦7楼3POS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凯庭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30人,代表股份279,236,5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61.3491%。其中:
(一)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6人,代表股份263,886,4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57.9766%。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共12人,代表股份7,662,3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6834%。
(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4人,代表股份15,350,1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3.3725%。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共14人,代表股份15,350,1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3.3725%。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吴凯庭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以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董事兼总经理林松华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林先锋先生因出差未能参加现场会议。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股东杨明、王战庆为关联股东,在本议案表决时回避,该两名股东持有的股份数合计4,553,664股不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中。
表决结果:同意274,499,1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1%;反对18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2,828,7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17%;反对18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8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股东杨明、王战庆为关联股东,在本议案表决时回避,该两名股东持有的股份数合计4,553,664股不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中。
表决结果:同意274,499,1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1%;反对18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2,828,7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17%;反对18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8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股东杨明、王战庆为关联股东,在本议案表决时回避,该两名股东持有的股份数合计4,553,664股不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中。
表决结果:同意274,499,1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1%;反对18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2,828,7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17%;反对18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8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9,231,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2%;反对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9,231,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2%;反对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9,231,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2%;反对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9,231,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2%;反对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9,231,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2%;反对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9,231,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2%;反对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五、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07 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