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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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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8-08-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住所: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68号B2229室)

(面向合格投资者)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期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重大事项提示

一、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华数集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公司债券已于2017年10月23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94号文核准。

发行人本期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第二期发行债券不超过12亿元(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如本次债券发行不足12亿元,则其余各期债券发行将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之日起24个月之内完成。

二、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评级为AAA。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为1,588,369.92万元,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45.56%;本次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7,895.35万元(2015年、2016年及2017年末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1倍;本次债券发行后,累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发行人最近一年所有者权益(2018年3月末合并财务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588,369.92万元)的40%。

三、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次债券期限较长,可能跨越多个利率波动周期,市场利率的波动可能使投资者面临债券价值变动的不确定性。

四、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在上交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或核准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交所上市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和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本期债券仅限于合格投资者范围内转让,发行人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五、发行人所处行业为有线数字电视行业,该行业的客户群体以终端的家庭用户为主,因而数字电视行业受经济周期的影响较小。但不排除经济周期的变化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

六、根据有线广播电视用户市场分析,发行人完成浙江省“一省一网”整合工作后,全省有线电视用户将达1,300万户。当浙江全省的用户市场趋于饱和后,新增用户的发展将受到一定的限制,发行人节目视听费收入和入网费收入的增长也将受到限制。因此,届时发行人若未能找到营业收入的新增长点,则将可能面临市场拓展乏力的风险。

七、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收入大部分来自有线数字电视业务收入。2015-2017年度及2018年1-3月,发行人有线数字电视业务收入分别为464,066.81万元、474,506.87万元、478,516.67万元以及110,061.34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9.59%、65.98%、60.66%以及61.02%,占比较高。若发行人的有线数字电视业务收入出现大幅波动,则主营业务收入将会受到较大影响,故发行人存在一定的业务收入来源集中的风险。

八、截至2015-2017年末及2018年3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71,454.66万元、80,421.38万元、111,196.98万元和126,310.41万元,其他应收款分别为59,139.27万元、60,804.20万元、68,132.12万元和82,439.77万元,两者合计分别为130,593.93万元、141,225.59万元、179,329.10万元和208,750.18万元。发行人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合计逐步上升,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可能影响发行人经营业绩和偿付能力,故发行人存在一定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账款回收的风险。

九、2015-2017年末及2018年1-3月,发行人其他收益及营业外收入合计分别为17,800.70万元、13,720.63万元、12,097.24万元和 1,470.28万元,占利润总额比例分别为70.26%、40.78%、19.53%和9.38%,呈逐年下降趋势。发行人受政策扶持力度较大,近三年计入其他收益及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收入金额分别为16,303.68万元、12,582.48万元和10,278.78万元,因此发行人存在一定的其他收益及营业外收入占利润总额比例较大的风险。随着发行人网络整合工作的逐步推进、用户的进一步增加和服务内容的不断丰富,发行人的利润来源正逐步摆脱对政府补贴的依赖,转向自营性现金流入,营业外收入占利润总额逐步降低。

十、2015-2017年度及2018年1-3月,发行人的营业总收入分别为666,823.21万元、719,127.44万元、788,905.22万元和180,378.91万元,净利润分别为21,730.03万元、29,772.22万元、59,128.93万元和15,556.54万元,净利润率分别为3.26%、4.14%、7.50%和8.62%。报告期内,发行人净利润率较低主要是由于发行人根据“一省一网”的相关要求负责整合浙江省全省有线电视网络,使得发展初期的成本支出较高所致,存在盈利能力较弱的风险。随着整合工作逐步推进,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已有所增强,预计未来盈利能力将进一步提升。

十一、发行人根据浙江省政府的相关要求负责整合浙江省有线电视网络和建设浙江省骨干传输网工作,投资于基础建设、平台建设及客户工程建设等,2017-2018年及2018年后计划投资额分别为10.10亿元、11.10亿元及12.00亿元,未来投资金额较大。若发行人不能有效推进项目进度并按时筹集到足够的投资资金,则将会影响相关工作的推进进度,进而可能会对发行人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故发行人面临未来资本支出较大的风险。

十二、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公司无法保证其主体信用评级和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不会发生任何负面变化。如果公司的主体信用评级和/或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发生负面变化,资信评级机构调低公司主体信用级别或本期债券信用级别,本期债券的市场交易价格可能发生波动。

十三、本次债券下各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各期债券的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该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在本期债券下各期债券的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次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其约束。

十四、截至2015-2017年末及2018年3月末,发行人少数股东权益分别为1,068,105.69万元、1,088,540.60万元、1,110,774.96万元和1,097,089.88万元,占发行人所有者权益的比例分别为70.39%、70.05%、70.39%和69.07%。截至2018年3月末,发行人共有一级子公司14家,二级子公司48家,三级子公司12家,四级子公司3家,共77家。其中,发行人对华数数字电视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广电移动电视有限公司、浙江华数信息传媒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行家商务有限公司、杭州骏华实业有限公司、宁波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华数(杭州)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华数云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和浙江物优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共9家一级子公司形成绝对控股,能够实施实际控制。发行人对于其余几家一级子公司可以构成相对控股,从而形成实际控制。发行人一级子公司对二级及二级以下子公司均形成绝对控股,拥有实际控制权,发行人通过对一级子公司的实际控制,从而对二级及二级以下子公司构成实际控制。若发行人持有的部分一级子公司股权进一步稀释,可能导致发行人对部分一级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失去控制权。

十五、发行人为投资控股型架构的集团公司,截至2015-2017年末及2018年3月末,发行人母公司总资产分别为395,214.90万元、453,735.70万元、497,222.77万元和472,904.31万元,其中主要由长期股权投资构成,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7.82%、73.37%、67.39%和70.82%。2015-2017年度及2018年1-3月,发行人母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5,417.45万元、4,954.48万元、8,391.83万元和625.45万元,分别实现净利润-10,677.27万元、-4,199.68万元、-5,149.10和5,175.37万元。投资控股型架构使得发行人母公司业务职能弱化,自身收入水平较低,盈利能力较弱,可能对本次债券本息的偿付产生不利影响。

十六、发行人作为大型集团企业,其控股型架构导致其主要业务由下属子公司负责经营。

2015-2017年度,发行人母公司分别实现投资收益4,301.06万元、11,584.63万元和15,046.14万元,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分别为4,635.32万元、12,824.68万元和15,395.32万元。2015-2017年度,发行人下属上市子公司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如下:(1)2015年度,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2)2016年度,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元;(3)2017年度,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目前已经股东大会通过。未来,若发行人上市子公司及其他子公司不能保持稳定的红利分配,则可能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十七、本次债券于2017年10月23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94号),本期发行为跨年度,故债券名称变更为“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二期)”。本期发行公告文件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和发行公告等文件涉及相关名称相应变更为“2018年”。本期债券其他发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均未作变更,且上述文件法律效力不受影响,相关约定及意见均适用于“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常用名词释义

■■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的表格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WASU DIGITAL TV MEDIA GROUP CO., LTD.

注册资本:123,995.945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123,995.945万元人民币

住所: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68号B2229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68号B2229室

法定代表人:王健儿

成立日期:2003年11月19日

联系电话:0571-28021686

联系传真:0571-28022035

联系邮编:31005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7544445217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陈晓文

所属行业:参照《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中对行业的分类,公司属于“I63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经营范围:服务:国家数字电视试验平台营运,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服务,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建设与维护管理,网络出租、广播电视节目传输、信息服务;数字电视业务相关工程业务;安装、批发、零售:计算机、广播电视网络设备,电子产品,办公自动化设备,与数字电视相关配套产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除网络广告发布);含下属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二、本次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核准情况

2016年5月27日,发行人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并将该等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研究。

2016年6月25日,发行人股东会审核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出具了《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经中国证监会于2017年10月23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1894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债券基本条款

债券名称: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发行规模: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总规模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分期发行,本期发行规模为12亿元。

票面金额:本期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100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附第3年末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公告日期: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日,即为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之前的第5个交易日,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本期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后的3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将由发行人和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共同协商确定,在债券存续期间内固定不变

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年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8年8月6日。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8月6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付息日期:债券存续期内,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3年每年的8月6日,若投资者在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8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计算利息)。

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3年8月6日,若投资者在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2021年8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利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次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发行。

信用等级: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配售规则: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配售规则请参见发行公告。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优化公司债务结构等。

专项账户:本次债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朝晖支行设置专项账户,专项用于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债券总规模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本次债券下各期债券均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次债券下各期债券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相关机构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税务事项: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三、本期债券发行相关日期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1、发行公告刊登日:2018年8月1日

2、发行首日:2018年8月3日

3、预计发行期限:2018年8月3日至2018年8月6日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安排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本期债券上市后可在上交所流通转让,转让方和受让方须遵守上交所和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的相关业务规范。

四、本次债券发行有关机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健儿

住所: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68号B2229室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68号B2229室

联系人:陈晓文

联系电话:0571-28021686

传真:0571-28022035

邮政编码:310053

(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金融街中心北楼16层

项目负责人:李胤龙、张东方、周博文

电话:010-56800275

传真:010-66010583

邮政编码:100033

(三)分销商: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住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联系人:章世聪

电话:13661449207

传真:8621-60963985

邮政编码:200002

(四)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章靖忠

住所:中国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11楼

联系地址:中国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8楼、11楼

联系人:张声

联系电话:0571-87901110

传真:0571-87902008

邮政编码:310007

(五)会计师事务所:

1、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剑涛、顾仁容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4层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252号伟星大厦13楼

联系人:吴世昌、余元园

联系电话:0571-56893106

传真:0571-56893292

邮政编码:310000

2、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邱靖之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

联系人:宋嘉峻

联系电话:18658180731

传真:0571-28105159

邮政编码:100048

3、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咏华、吴卫星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

联系人:郭东星、杜建

联系电话:010-82330558

传真:+86(10)82327668

邮政编码:100083

(六)资信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荣恩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555号A座103室K-22

联系地址:上海市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14F

联系人:蒋卫

联系电话:021-63501349

传真:021-63500872

邮政编码:200001

(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朝晖支行

负责人:柴雁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朝晖路197-201号深蓝广场

联系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朝晖路199号深蓝广场2506

联系人:田莉媛

联系电话:0571-85265931

传真:0571-85265947

邮政编码:310000

(八)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总经理:黄红元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7813

(九)本次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负责人:聂燕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166号

联系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五、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六、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2018年3月31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重大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情况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根据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该信用等级表示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债券的偿付安全性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1、主要优势/机遇

(1)政策支持优势;(2)资质齐全;(3)业务垄断优势;(4)财务状况良好。

2、主要风险/关注

(1)市场竞争激烈;(2)整合导致费用增加,对盈利产生负面影响;(3)技术更新升级及新产品冲击;(4)母公司债务负担较重。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和新世纪评级的业务操作规范,在本次公司债存续期(本次公司债发行日至到期兑付日止)内,新世纪评级将对其进行跟踪评级。

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每年出具一次,跟踪评级结果和报告于发行人年度报告披露后2个月内出具。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是新世纪评级在发行人所提供的跟踪评级资料的基础上做出的评级判断。

在发生可能影响发行人信用质量的重大事项时,新世纪评级将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程序,发行人应根据已作出的书面承诺及时告知本评级机构相应事项并提供相应资料。

三、发行人资信状况

(一)公司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截至2018年3月末,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共获得各机构授信额度共计人民币 101.00亿元,已使用额度20.80亿元,尚未使用额度 80.20亿元。

截至2018年3月末发行人银行授信额度表

单位:亿元

(二)公司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业务往来履约情况

公司在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不存在严重违约现象。

(三)发行人已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发行人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不存在违约或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

截至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累计发行的公司债券或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情况如下表

发行人及子公司直接债务融资偿本付息情况

单位:亿元

(四)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如发行人本期申请12亿元公司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全部发行完毕,发行人累计债券余额为20亿元,占发行人截至2018年3月31日净资产的比例为12.59%,未超过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合并净资产的40%,符合相关规定。

(五)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口径下的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合并口径):

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WASU DIGITAL TV MEDIA GROUP CO., LTD.

注册资本:123,995.945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123,995.945万元人民币

住所: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68号B2229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68号B2229室

法定代表人:王健儿

成立日期:2003年11月19日

联系电话:0571-28021686

联系传真:0571-28022035

联系邮编:31005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7544445217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陈晓文

所属行业:参照《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中对行业的分类,公司属于“I63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经营范围:服务:国家数字电视试验平台营运,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服务,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建设与维护管理,网络出租、广播电视节目传输、信息服务;数字电视业务相关工程业务;安装、批发、零售:计算机、广播电视网络设备,电子产品,办公自动化设备,与数字电视相关配套产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除网络广告发布);含下属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

(一)公司设立

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的前身为杭州数字电视有限公司。2003年11月19日,由杭州市有线广播电视网络中心、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日报社、杭州网通信息港有限公司及杭州国芯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

(二)历史沿革

2003年,杭州数字电视有限公司正式成立,注册资本15,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戴顺法。

2007年,杭州数字电视有限公司更名为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

2009年6月15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更名为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股东会第四次会议,同意原股东杭州文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持有公司25.1%的股权(对应出资额31,122.9822万元)无偿划转给昆石投资;同意公司股东杭州余杭广播电视传媒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名称变更为“杭州余杭广播电视有限公司”。

(三)股权结构变动

发行人前身为杭州数字电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1月19日,注册资金15,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戴顺法。

2005年12月7日,发行人增加注册资金10,000.00万元。增资后杭州国芯科技有限公司占股下降至0.66%,杭州网通信息港有限公司占股上升至8.22%,其余各股东出资比例保持不变。

2006年11月14日,发行人增加注册资金5,000.00万元,由浙江易通数字电视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5,000.00万元,同时由杭州广电投资有限公司(由杭州市有线广播电视网络中心与原杭州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的资产整合并改制而来)转让2,500.00万元给浙江易通数字电视投资有限公司,使其出资额达到7,500.00万元,占股25.00%。

2006年12月26日,发行人在杭州工商局高新区(滨江)分局办理变更手续,杭州网通信息港有限公司将持有的2,055.00万元转让给杭州工商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5月14日,发行人股东杭州广电投资有限公司更名为杭州文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杭州工商局高新区(滨江)分局办理变更手续,原持股比例不变。

2008年10月,发行人以货币方式增加注册资金25,000.00万元。至此,发行人的注册资金总额为55,000.00万元。

2009年6月15日,发行人股东杭州工商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的2,055.00万元股份按净资产评估价值1:1价格转让,并在杭州工商局高新区(滨江)分局办理变更手续,更名为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发行人以货币方式新增注册资金14,960.00万元。增资后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占股16.29%、杭州日报社占股9.05%、杭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占股0.24%。至此,发行人的注册资金总额为69,960.00万元。

2010年9月17日,发行人新增注册资金19,848.56万元至89,808,56万元,

2013年9月30日,发行人新增注册资本9,712.89万元。

2014年11月25日,根据发行人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发行人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4,474.4932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3,995.9450万元。

2015年4月29日,发行人原股东杭州余杭区广播电视台将持有发行人3.85%的股权(对应股东出资额4,768.3653万元)无偿划拨给杭州余杭广播电视传媒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召开股东会及董事会,免去方建生、朴东国董事职务,选举王健儿、姚姚为公司董事;选举王健儿为董事长兼任法定代表人。

2015年11月17日,发行人原股东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杭州日报社)将持有发行人5.11%的股权无偿划拨给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7日,杭州市文化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将杭州文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25.10%股权(对应出资额为31122.9822万元)无偿划转至其子公司杭州昆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11月18日,华数集团召开第十二届股东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决议同意上述划转并变更公司股东名称。

三、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本公司拟向子公司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数传媒公司”)转让持有的中广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宁波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以及新昌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的股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华数传媒公司股票于2017年12月26日上午开市起停牌。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此次该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尚在进行中,关于该子公司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度和安排详见华数传媒上市公司公告。除上述事项外,最近三年发行人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杭州昆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杭州市财政局。

(一)发行人股东名称及持股情况`

截至2018年3月末发行人股东明细

(二)控股股东

1、控股股东情况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昆石投资。

杭州昆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08月11日经成立,目前注册资金为50.00万元,由2个法人股东出资设立,其中目前杭州文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资45.89万元,占股91.60%;杭州文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4.11万元,占比8.20%。

截至2017末,杭州昆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 118,023.04万元,所有者权益 118,023.04万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零元,净利润9,676.70万元。

2、其他股东情况

易通数字于2006年10月由浙江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单独投资组建而成,于2016年6月27日增加注册资本至92,000.00万元,注册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111号。

截至2017年末,易通数字总资产 111,346.40万元,负债总额 100.51万元,所有者权益 111,245.89万元;2017年营业收入为0.00万元,净利润 4.28万元。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权不存在被质押的情况。

(三)实际控制人

杭州市财政局能够通过杭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办公室、杭州文创及昆石投资对发行人实施控制,因此,杭州市财政局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五、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和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截至2018年3月31日发行人组织机构图

(二)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1、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情况

截至2018年3月末,发行人共有一级子公司14家,二级子公司48家,三级子公司12家,四级子公司3家,共77家。

主要子公司情况如下:

(1)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6月30日,注册资本为143,335.1902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健儿,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有线电视、数字电视网络及产业投资,数字通信产业投资,互联网及电视传媒信息服务产业投资。

截至2017年末,华数传媒总资产1,442,029.42万元,负债总额为404,341.71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037,687.71万元;截至2018年3月末实现营业收入320,930.79万元,净利润64,119.38万元。

(2)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华数成立于2011年7月29日,法定代表人为王健儿,注册资本为120,014.5454万元,发行人持有浙江华数股权比例为9.04%。

截至2017年末,浙江华数总资产为674,451.13万元,负债总额292,869.51 万元,所有者权益381,581.61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3,715.93万元,净利润-19,972.92万元。

(3)华数数字电视投资有限公司

华数电投于2004年7月29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沈林华,注册资本16,568.00万元。

截至2017年末,华数电投总资产35,892.53万元,负债总额16.22万元,所有者权益35,876.30万元; 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零元,净利润12,302.33万元。

(4)中广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中广有线成立于1995年,法定代表人曹强,注册资本为156,058万元,经过多次股东变更,目前股权结构相对分散,第一大股东为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2.96%。

截至2017年末,中广有线总资产为578,855.33万元,负债总额362,221.27万元,所有者权益214,634.07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9,204.76万元,净利润19,174.46万元。

2、其他主要权益投资情况

(1)华数网通信息港有限公司

华数信息港前身为杭州网通信息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7月23日,法定代表人为郑晓林,成立时注册资本金3.00亿元,后经一系列变更后注册资金为6,000万元,

截至2017年末,华数信息港总资产为34,934.81万元,负债总额9,129.31万元,所有者权益25,805.50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零元,净利润35,527.94万元。

(2)天津唐人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唐人影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法定代表人为王一,截至2016年末,注册资本为10,629.0322万元,

截至2017年末,唐人影视总资产为106,958.44万元,负债总额29,459.27万元,所有者权益77,499.17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5,596.58万元,净利润16,808.10万元。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发行人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监事会由8名监事组成。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发行人董事会实际成员10名,系前任董事长、董事离职,尚未委派所致。监事会实际成员7名,系前任职工监事离职、新任职工监事尚未选举产生所致。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管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1、陆政品先生,曾任中共杭州市委宣传副部长。现任发行人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无海外居留权,无兼职领薪情况。

2、杨勇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浙江电视台发射中心机房组组长、浙江省广播电视微波总站站长助理、浙江省广播电视微波总站站长、浙江省广播电视局总工程师、微波总站站长、广联有线电视传输中心主任、浙江广播电视集团管委会委员、总工程师。现任发行人副董事长、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副总裁、浙江易通数字电视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浙江广电新媒体有限公司董事长。

3、周善康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历任宁波市北仑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宁波市北仑区委副书记等职。现任发行人副董事长、宁波广电集团副总裁、副书记。

4、徐国银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历任杭州文化广播电视集团党委委员、总工程师。现任发行人董事、杭州文化广播电视集团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5、郦海瑾女士,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浙江人民广播电台政工部主任、浙江人民广播电台社教部主任、广播文艺频道总监、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广告管理中心主任。现任发行人董事、浙江广播电视集团人事管理部主任、集团管委会委员。

6、姚姚女士,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历任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办主任等职。现任发行人董事、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总经办主任。

7、张剑秋,现任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8、黄琪女士,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政工师专业技术资格。曾任萧山广播电视台团委书记、广播中心副主任,现任萧山广播电视台办公室主任,杭州萧山广电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9、方永章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历任建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建德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等职。现任发行人董事、建德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台长。

10、方新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桐庐县国土资源局地产地籍科科长,桐庐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科长等职务。现任桐庐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二)监事会成员

1、丁毅先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工程师。历任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发行人监事会主席、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总经理等。

2、郭勤勇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杭州日报报业集团资产运营中心副主任。现任发行人监事、杭州日报报业集团资产运营中心主任、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等。

3、姜宝来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杭州市轻工公司任公司财务物价科科长、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审计部副部长、杭州广播电视集团产业发展部副主任。现任发行人监事、杭州文化广播电视集团调研员、财务审计部主任、杭州文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监事。

4、冯钟鸣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浙江广播电视厅文秘、浙江电视台新闻中心记者、采访部副主任、主任、浙江电视台公共频道副总监、浙江电视台少儿频道副总监、总监。现任发行人监事、浙江广播电视集团计划财务部主任等。

5、忻柏灵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历任宁波广播电视集团财务管理部经理等职。现任发行人监事、宁波广播电视集团财务部副部长。

6、郑万尧先生,中共党员,现任华数集团组织人事部部长。

7、程琦鸿女士,大学学历。历任现任发行人职工监事、华数集团办公室副主任。

(三)高级管理人员

1、陆政品先生,参见董事会成员简历。

2、沈林华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浙江广播科学研究所会计、办公室副主任、浙江广播电视厅计划财务处会计师、副处长、浙江人民广播电台计划财务部主任等职务。现任发行人党委委员、高级副总裁、华数网通信息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

3、唐雨红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历任华数集团综合管理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现任发行人党委委员、总编辑、副总裁、兼办公室、总编室主任。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

(五)持有发行人股权和债券情况

截至2018年3月末,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发行人股权和债券的情况。

七、发行人公司治理情况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分别为公司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

(一)股东会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股东会以召开股东会会议的方式议事。股东会定期会议一年召开一次,时间为每年4月底前召开。临时会议代表为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由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公司设总经理,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财务总监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三)监事会

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为8人,其中:非职工代表5人,由杭州昆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易通数字电视投资有限公司和宁波广播电视集团各推选一名,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3人,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以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方式议事监事按一人一票行使表决权,监事会每项决议均需半数以上的监事表决通过。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分析

1、发行人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发行人主要从事有线数字电视业务、互联网业务、广告业务等其他新媒体业务。

2、发行人主营业务结构

2015-2017年度及2018年1-3月,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板块划分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经营情况分析

1、有线数字电视业务

(1)基本情况

截至2017年9月末,用户数达到988.85万户。2018年3月末,发行人的有线数字电视业务总实现收入110,061.34 万元,占发行人营业收入的61.02%。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有线数字电视业务构成情况单位:万元,%

(2)主要客户情况

有线数字电视的用户类型分为大众用户和机构用户,其中大众用户主要涉及视听业务、商品销售业务;机构用户主要涉及视听业务、节目传输业务以及网络接入业务。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有线数字电视业务收入分类情况单位:万元

1)机构用户

发行人2017年度前五名节目传输客户单位:万元

(3)采购模式

发行人主要采购品种是机顶盒、节目内容和硬件设备三大部分。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有线数字电视业务采购情况单位:万元

1)机顶盒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机顶盒分品种采购量单位:万台、万元

发行人2017年度前五名机顶盒供应商

单位:万元,%

发行人2018年1-3月前五名机顶盒供应商

单位:万元,%

2)节目内容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节目内容采购情况

单位:万元

发行人2017年度前五名节目内容供应商

单位:万元

发行人2018年1-3月前五名节目内容供应商

单位:万元

3)硬件设备

发行人的硬件设备主要包括网络建设材料和硬件两大部分,供应商渠道相对稳定。网络建设材料的采购品种最大为电缆和光缆、五类线。

发行人硬件设备采购情况分析表单位:万元

发行人2017年度前五名硬件设备供应商数据单位:万元

发行人2018年1-3月前五名硬件设备供应商数据单位:万元

2、互联网业务

发行人的互联网业务包括互联网宽带业务、手机电视业务和互联网视频业务。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互联网业务收入情况

(下转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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