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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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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决定的
公告

2018-08-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罗顿 编号:临2018-065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决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不予核准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决定》(证监许可[2018]1219号),该决定主要内容为: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于2018年7月18日举行2018年第36次并购重组委会议,依法对公司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核。

并购重组委在审核中关注到,公司存在以下情形:

标的公司未来持续盈利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并购重组委认为,上述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第四十三条有关规定。

并购重组委会议以投票方式对公司方案进行了表决,同意票数未达到3票,方案未获通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对公司本次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并要求公司董事会自收到决定之日起10日内对是否修改或终止本次方案作出决议,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上述决定,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8月3日发出了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定于2018年8月8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继续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将在董事会召开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后,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公告相关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