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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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出具警示函措施决定的公告

2018-08-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18-095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出具警示函措施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2018]79号《关于对谢坚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一)决定的主要内容

经查,谢坚作为公司副总经理,存在多次在6个月内买入后又卖出,以及卖出后又买入公司股票的情形,并且未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当年转让的股份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上述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短线交易行为,并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二)公司相关说明

有关该决定指出的问题,公司已于2018年6月5日、2018年6月6日分别披露《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7)、《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后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68)予以说明。

谢坚先生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其对相关法规学习理解不够全面将个人账户委托(交由)他人操作,导致其账户发生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事后其主动承认错误并深刻反思,要求将其所得收益2倍(即人民币30,340元)上交公司,同时已经在公司近期的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培训中反思该事件以警示他人。公司也已收到上述款项,且已就该行为对其进行了约谈和批评教育,并向全体董监高进行了通报。

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学习,积极整改,强化执行力,切实提高科学管控和风险应对能力,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