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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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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进展公告

2018-08-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18-100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对公司部〔2018〕第147号关注函的回复公告》(2018-098号)。

公司于2018年8月9日收到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就《关注函》问题5发来的《回复函》。现就湖北资管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问题:

请新宏武桥及其股东湖北资管以方框图或其他有效形式全面披露其各自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直至披露到自然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者股东之间达成某种协议或安排的其他机构;并详细说明其构成对西藏麦田等相关债权,并进而导致拥有西藏麦田100%股权行为中涉及出借资金的具体来源,直至披露到来源于相关主体的自有资金(除股东投资入股款之外)、经营活动所获资金或银行贷款。

其中,如产权及控制关系中涉及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的,则全面披露其权益结构、参与主体主要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名称(委托人较为分散的集合或一对多资产管理产品可披露前十大委托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名称,及其他委托人的数量)、所参与的业务类型、出资额、享有的产品份额、享有的投资决策等权利、承担的义务;

如产权及控制关系中涉及合伙企业的,则披露合伙企业各参与主体名称(参与主体较为分散时,委托人可披露前十大委托及其一致行动人名称,及其他委托人的数量)、出资额及其来源、投资决策权、承担的义务、合伙人权利归属、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利益分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权益的表决权归属、认定合伙企业的控制人情况及其依据、合伙企业最近一年的历史沿革、合伙期限等。

回复:

“一、关于新宏武桥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新宏武桥系我司(湖北资管)100%持股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金100万元,由我司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

二、关于湖北资管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针对本问题,我司于2018年8月3日向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义乌商阜创智投资中心等五家股东单位发函询问,截至目前尚未得到书面回复。根据工商查询和各股东单位电话回复,我司产权及控制关系为:

1、我司股东及持股比例

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宏泰集团”)持股45%、义乌商阜创智投资中心持股22.67%、武汉市都市产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9%、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利和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33%。我司控股股东为宏泰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各股东单位产权及控制关系

(1)宏泰集团由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持有;

(2)义乌商阜创智投资中心是由4名合伙人组成的合伙企业。其中,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GP;义乌中国小商品城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为主要LP(认缴出资人民币61751.1352万元,占合伙份额的75%),是合伙企业的主要受益者和风险承担者。义乌中国小商品城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由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415)100%持有,其实际控制人为义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武汉市都市产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由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持股99.19%、武汉长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股0.81%,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的实际控制人为武汉市财政局;

(4)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793)系上市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与自然人孙景龙;

(5)利和集团有限公司分别由自然人黄卓仁持股94%、黄慧春持股6%,其实际控制人为黄卓仁。

湖北资管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