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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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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8-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ST工新 公告编号:2018-095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8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参会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期限要求。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大成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董事彭海帆先生因个人原因未出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由于本次交易所涉及标的资产的构成情况较为复杂,相应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较大、涉及面较广,交易方案的具体内容尚未最终确定,亦未形成相关预案;加之公司目前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且尚未就本次调查形成结论性意见。鉴于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审慎讨论,决定终止本次出售资产及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承诺在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后的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郑谦女士已向公司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董事会同意聘任安一唱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四日

附件:

安一唱,女,1981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13年10月起担任公司证券部业务主管。2014年4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安一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ST工新 公告编号:2018-096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重大资产

重组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原因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公司为加速产业结构调整,实现以智能制造为核心产业的转型升级。通过此次出售资产及购买资产的方式,发展与公司核心业务相关联、成长性良好的新兴产业。

(二)出售资产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

公司此次出售的标的资产包括公司持有的哈尔滨红博广场有限公司100%之股权、哈尔滨红博会展购物广场有限公司100%之股权、哈尔滨红博物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64.22%之股权,以及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红博商贸城土地、房产、物业等相关资产(以下简称“红博资产”)。

2、交易对方

本次出售资产的收购方为香港盈科拓展集团有限公司。

3、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方式为出售红博资产。

(三)购买资产的主要情况

1、标的资产

公司此次购买的标的资产包括江苏哈工药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工药机”)100%之股权、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联科技”)74.3%之股权。其中,由于哈工药机的第一大股东为哈尔滨工大智慧工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工厂”),持有哈工药机41%的股权;智慧工厂实际控制人为哈尔滨工业大学,间接持有智慧工厂40%股权,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原拟采用发行股份并视情况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后经各方协商,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变更为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哈工药机、日联科技之股权。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公司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自停牌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推进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工作,公司已组织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积极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

此外,公司认真做好保密工作,严控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相关公告中对有关风险进行了充分披露。

(二)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2018年3月1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披露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3月14日起停牌。

2018年3月21日、3月28日、4月4日、4月11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8、2018-030、2018-031、2018-032)。

2018年4月13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33)。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4月14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2018年4月20日、4月27日、5月4日、5月11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2018-041、2018-048、2018-052)。

2018年5月15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54),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同意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5月14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2018年5月22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5)。

2018年5月28日、6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复牌的相关议案,并将《关于公司出售资产暨延期复牌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增加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标的暨关联交易延期复牌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18年6月14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上述议案。由于公司无法在首次停牌3个月内披露本次出售资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预案,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停牌时间自2018年6月14日起不超过两个月(公告编号:2018-075)。

2018年6月11日,公司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召开了投资者说明会,就相关事项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公告编号:2018-071)。

2018年6月13日、6月22日、6月29日、7月6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出售资产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73、2018-076、2018-078、2018-082)。

2018年7月1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出售资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83),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2018年7月2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出售资产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89)。

2018年7月28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2),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方式进行调整,由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调整为全部以现金支付,但公司正在推进的出售资产事项依然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方式的调整不影响公司出售资产事项的进行。

2018年8月4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94)。

三、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由于本次交易所涉及标的资产的构成情况较为复杂,相应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较大、涉及面较广,交易方案的具体内容尚未最终确定,亦未形成相关预案;加之公司目前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且尚未就本次调查形成结论性意见。鉴于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审慎讨论,决定终止本次出售资产及购买资产交易。

四、 承诺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承诺在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后的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 公司股票复牌的计划安排

公司将在2018年8月16日(星期四)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并在披露投资者说明会相关情况和内容的公告后,向上交所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ST工新 公告编号:2018-097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

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8月16日(星期四)上午10:00—11: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网址:http//sns.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出售资产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调整为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3月14日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

2018年8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终止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4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95、2018-096)。

为加强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公司拟于2018年8月16日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现将相关事项预告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形式召开,届时公司将对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相关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8月16日(星期四)上午10:00—11: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网址:http//sns.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独立财务顾问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规定的时间段内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与公司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2.为提高会议效率,敬请有意参加本次说明会的投资者通过后附的联系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1.联系人:安一唱

2.电话:0451-86269034

3.邮箱:anyichang@126.com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在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通过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说明会的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 *ST工新 公告编号:2018-098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会

主席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期收到监事会主席梁会东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身体的原因,梁会东先生向监事会提出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相关规定,监事在任职期间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新的监事就任之前,原监事仍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务。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尽快进行补选新的监事。

公司及监事会向梁会东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ST工新 公告编号:2018-099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延期履行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8月10日,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工大高新”)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高总”)的通知,因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8年3月14日起停牌,停牌期间工大高总无法增持工大高新股票。因此,工大高总未能在原定增持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按照相关规定,工大高总拟延期履行增持公司股票计划,其他承诺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2018年2月12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工大高总发来的《关于增持股份计划的通知》:工大高总拟在未来6个月内,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方式增持公司股票,拟增持资金规模5,000万元-10,000万元。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控股股东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或金融机构融资贷款、参与信托计划及资管计划等方式)。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13日、2018年2月14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2018-015)。

二、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工大高总尚未增持公司股票。

三、增持计划延期实施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为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更为了维护公司股价在二级市场的长期稳定、健康的发展,工大高总决定将股票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延长156天,暨增持计划履行期间延期至2019年1月19日。除此之外,原增持计划中增持数量、增持价格、承诺等其他内容不变。

四、控股股东延期履行股票增持计划的原因

因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18年3月14日起停牌,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公司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鉴于此,工大高总的增持计划将在公司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其他事项

1、增持计划顺延实施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2、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工大高总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在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实施期限届满等时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ST工新 公告编号:2018-100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

专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彭海帆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47号)核准,公司获准发行不超过137,275,614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配套资金,并已于2016年11月实施完成。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2,730,16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0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2,517,468.00元,扣除承销费用29,0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3,517,468.00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11月9日全部到账,并已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准验字(2016)118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 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和下属公司天津汉柏明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柏明锐”)分别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协议签署情况

2016年12月7日,公司、厦门国际银行北京东城支行、独立财务顾问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汉柏明锐、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独立财务顾问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为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管理效率,公司于2017年9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2017年10月9日,公司、汉柏明锐、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独立财务顾问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款的明细余额如下:

单位:元

三、 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鉴于存放于厦门国际银行北京东城支行的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完毕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及厦门国际银行北京东城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