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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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8-08-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7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议案或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重大事项需采取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 8月13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8月12日~2018 年8月13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年8月13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8月12日15:00 至 2018 年8月13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厦门市集美区杏林锦园南路99号第一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杰先生

6、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7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劵报》、《证券日报》等媒体刊载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12人,代表股份 205,770,85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623,964,810股的32.9780%。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204,314,3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2.7445%。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456,5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334%。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共8人,代表股份1,456,5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33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456,5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623,964,810股的0.233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217,726,805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1%;反对4,05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9%;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赞成1,452,4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19%;反对4,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217,726,605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0%;反对4,25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2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赞成1,452,2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82%;反对4,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217,726,805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1%;反对4,05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9%;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赞成1,452,4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19%;反对4,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盈科(厦门)事务所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如下见证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盈科(厦门)事务所律师出具的《关于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8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3日召开了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7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决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188,000股,并注销股票期权3,405,000份。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实施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188,000股后,公司注册资本将随之发生变动,由623,964,810元减至622,776,810元。

由于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

相应的担保。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