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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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8-08-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40 证券简称:跨境通 公告编号:2018-102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3,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8月20日。

一、拟解除限售股份基本情况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5年12月14日、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深圳前海帕拓逊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增资并收购其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2,500万元对深圳前海帕拓逊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帕拓逊”)进行增资,同时在增资后以27,056.4919万元的价格以现金方式收购资产出售方合计持有的前海帕拓逊40.0741%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前海帕拓逊51%的股权,成为前海帕拓逊的控股股东。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2月15日、12月31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2015年12月14日公司与前海帕拓逊资产出售方邓少炜、刘永成、王佳强、高戈、陈巧玲、刘剑晖、姚雪玲、孙亮亭、敖访记、深圳帕拓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安赐创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及前海帕拓逊共同签署《增资扩股及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

2016年8月17日、2017年1月17日,根据协议约定,公司为交易对手方邓少炜、刘永成按照相关协议约定购买的公司股票办理了股份锁定手续。锁定情况如下: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

根据协议约定,邓少炜、刘永成、王佳强、高戈、陈巧玲、刘剑晖承诺在股权收购交割完成后18个月内,合计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公司的股票不低于400万股,其中邓少炜、刘永成合计购买公司的股票不低于267万股。该等股票买入数量达到本条款约定的股票数量后12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卖出,满12个月后可以出售40%,满24个月后可以出售40%,满36个月后可以出售20%。

除上述约定外,邓少炜、刘永成、王佳强、高戈、陈巧玲、刘剑晖承诺在本协议约定的股权收购交割完成后30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合计再购买公司的股票不低于200万股,其中邓少炜、刘永成合计购买公司的股票不低于133万股。该等股票买入数量达到本条款约定的股票数量后12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卖出。

邓少炜、刘永成、王佳强、高戈、陈巧玲、刘剑晖根据以上约定买卖公司股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则的规定,不得从事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的行为。

2、履行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未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涉及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已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18年8月20日。

2、本次实际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3,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 。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为2名。

4、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

四、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书;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