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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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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8-08-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21 证券简称: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6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1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13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9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议案获得出席董事一致同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任期三年。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张汉清先生、李建强先生、张汉洪先生、张继军先生、罗烈发先生、彭金萃女士六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三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经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同意提名张汉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2)同意提名李建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3)同意提名张汉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4)同意提名张继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5)同意提名罗烈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6)同意提名彭金萃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与会董事经审慎核查认为:上述人员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任的职位,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刘晓一先生、詹伟哉先生、郭明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和职责,直至新一届独立董事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经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同意提名刘晓一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2)同意提名詹伟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3)同意提名郭明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与会董事经审慎核查认为:上述人员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任的职位,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300621 证券简称: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7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8月16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18年8月13日分别以电子邮件、书面等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了会议文件及通知。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公司监事会提名蔡宛真女士、梁永杰先生为第四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经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同意蔡宛真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同意梁永杰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上述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罗祥林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八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300621 证券简称: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8- 058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选举张汉清先生、李建强先生、张汉洪先生、张继军先生、罗烈发先生、彭金萃女士六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选举刘晓一先生、詹伟哉先生、郭明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晓一先生、詹伟哉先生、郭明忠先生均已按规定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三届董事会届期满后,梅月欣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张汉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于有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职务;陆先忠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与职责。

独立董事梅月欣女士、董事张汉伟先生、于有为先生、陆先忠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梅月欣女士、张汉伟先生、于有为先生、陆先忠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汉清先生:196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94年创立发行人前身深圳市维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历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现任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同时兼任深圳市维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汉清先生荣获中国建筑装饰三十年功勋人物、中国建筑装饰三十年优秀企业家、全国建筑装饰行业杰出成就企业家、广东省优秀企业家、广东省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家、第十三届深圳企业创新纪录企业家特别贡献奖、深圳市装饰行业创新型人才、深商风云人物、深圳装饰设计功勋人物、特区设立35周年—深圳企业文化建设功勋人物等荣誉称号,同时担任深圳市福田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深圳市汕尾商会名誉会长、深圳商业联合会副会长、深圳市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四川农业大学经济学院客座教授、就业创业导师等社会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张汉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638,856 股,通过深圳市维业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5,026,810股,通过直接和间接持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14%,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汉清先生与董事候选人张汉洪先生、彭金萃女士存在关联关系。 张汉清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李建强先生:197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哲学、经济学双学士,工艺美术师。2006年3月至2007年5月任深圳市大富豪实业有限公司行政总监,2007年7月至2016年12月任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总裁,先后任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装饰研究院副院长,荣获中国建筑装饰三十年优秀企业家行业称号,中国定制家具委员会执行会长,西北大学深圳校友会名誉会长。2017年3月至5月,任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李建强先生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 150,0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建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汉洪先生:196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5年入职深圳市维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现任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项目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张汉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2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8% 。张汉洪先生与董事候选人张汉清先生、彭金萃女士存在关联关系。张汉洪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继军先生:1969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师、注册财务策划师(HKRFP)、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SIFM)、税务会计师。2007年1月至2012年5月担任深圳市经理人传媒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2年6月至今在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第十二届中国上市公司价值评选荣获“创业板上市公司优秀董秘”。

截至本公告日,张继军先生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 75,000 股,通过深圳市维业华诚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675,0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继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罗烈发先生:196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7年入职深圳市维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历任总经理助理、董事,现任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罗烈发先生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 45,000 股,通过深圳市维业华诚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375,0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罗烈发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彭金萃女士:198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2006年入职深圳市维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历任办公室主任、行政人力总监、副总经理、董事等职务,现任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彭金萃女士持有公司首发前限售股股份 600,000 股,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 75,000 股。彭金萃女士与董事候选人张汉清先生、张汉洪先生存在关联关系。彭金萃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晓一先生:195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建二局国外工程管理办公室主任、中国建筑装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党委书记。现任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执行会长兼秘书长,兼任深圳市建装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4月起担任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詹伟哉先生:196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会计师。历任深圳市东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深圳市西丽大酒店总经理助理,深圳市侨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深圳市旅游(集团)公司审计法律部长,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华章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深圳市江财人教育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德沃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德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财经大学客座教授;武汉大学社会保障中心客座教授;江西财经大学深圳研究院副院长职务。

郭明忠先生:196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执业律师。曾任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讲师,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审判员、经济审判庭庭长、副院长。现任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4月起担任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晓一先生、詹伟哉先生和郭明忠先生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300621 证券简称: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9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提名蔡宛真女士、梁永杰先生为第四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上述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罗祥林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第三届监事会届期满后,关建超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但继续在公司任职。公司监事会对关建超先生在担任监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

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蔡宛真女士:1985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2012年入职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法务部助理、法务部主管,现任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主管。

截至本公告日,蔡宛真女士通过深圳市维业华诚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3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蔡宛真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梁永杰先生:1965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1994年入职深圳市维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历任企业发展部主管、企划部经理、监事,现任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兼总工办主管。

截至本公告日,梁永杰先生通过深圳市维业华诚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12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梁永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300621 证券简称: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0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

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5 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进行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经与会职工代表投票,选举罗祥林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职工代表监事将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 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仍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

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罗祥林先生:1957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1988年9月至1996年12月担任深圳江淮工贸公司办公室主任。1996年入职深圳市维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历任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监事、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等职务,现任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工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罗祥林先生通过深圳市维业华诚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33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罗祥林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300621 证券简称: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1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18年9月3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9 月 3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9 月 2 日- 2018 年 9 月 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9 月 3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9 月 2 日下午 15:00 至 9 月 3 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会议投票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8 年 8 月 28 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截至 2018 年 8 月 28 日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洲路以西、莲花路以南振业景洲大厦裙楼101,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220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审议《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 选举张汉清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李建强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张汉洪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张继军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罗烈发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彭金萃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议案2:审议《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选举刘晓一先生为独立董事;

2.02 选举詹伟哉先生为独立董事;

2.03 选举郭明忠先生为独立董事。

议案3:审议《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 选举蔡宛真女士为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梁永杰先生为非职工代表监事。

特别提示:

1、上述议案经公司2018年8 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8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以上通过。上述议案中关于选举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以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事项采用累积投票提案的方式选举,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可进行表决。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如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3% 以上股份的股东推荐其他人作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或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1% 以上股份的股东推荐其他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即2018年8月24日前)以书面单项提案的形式向董事会提出,并应一并提交有关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将分别对候选人资格进行核查,对于符合资格的,将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大会登记表见附件二)。

(二)登记时间:2018 年 8 月 30 日全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洲路以西、莲花路以南振业景洲大厦裙楼101,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 2018 年 8 月 31 日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六、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即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及股东代理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签到手续;

3、不接受电话登记。

七、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八、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继军 詹峰

联系电话:0755-83558549 联系传真:0755-83258703 邮编:518034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洲路以西、莲花路以南振业景洲大厦裙楼101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等自理。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量: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

被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

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表决意见的累计投票数为准,每一议案限填一个数字,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个数字或多个数字指示。其他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621

2、投票简称:维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 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为:2018 年 9 月 3 日交易时间,即 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 年 9 月 2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 年 9月 3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