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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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进展公告

2018-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63 证券简称: 三角轮胎 公告编号:2018-035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23,000万元整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价格结构型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018年6月8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实施所需资金的基础上,授权公司董事长在32亿元额度范围内(其中募集资金10亿元、自有资金22亿元)对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审批,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额度范围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2018年6月8日起至下次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授权议案时止。

一、前期理财产品赎回情况

二、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一)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二)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购买的交通银行理财产品使用的资金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需要提供履约担保。

1、产品的申购和支取

(1)申购的扣款和确认时间:申购申请为实时扣款(扣款后不再计付扣款资金的活期利息),但收益的计算起始时间为申购申请确认当日(含)。

(2)支取的确认和到账时间:支取申请即时获得确认,收益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支取确认日当日(不含)。支取产品时,支取的产品本金对应的应得本金即时到账,申请支取的产品本金对应的应得收益于支取确认日划转至客户指定结算账户。

(3)巨额支取:产品存续期间,若任一工作日支取金额超过本产品上一工作日规模的30%时,即为巨额支取,银行有权拒绝接受当日任一客户的支取申请,客户可在下一个工作日发起支取申请。若连续2个工作日(含)以上发生巨额支取,银行有权暂停接受支取申请,并最迟于下一工作日通过门户网站、网上银行或银行营业网点公告。

2、收益率

挂钩标的:三个月期限的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3M Shibor)。

观察期:自产品成立日起的产品存续期间,如提前终止本产品,观察期的截止日为产品提前终止日前一个工作日。

观察日:产品观察期内,如每一自然日同时也是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交易日的,则该自然日为观察日,如银行按照本产品说明书约定提前终止本产品的,最后一个观察日为产品提前终止日前一个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交易日。

3M Shibor基准比较值:2.5%(银行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基准比较值,并将提前在门户网站、网上银行或银行营业网点公告)。

观察日当天3M Shibor不小于基准比较值时,存续期限与预期年化收益率(以下简称“高档收益率”)的对应关系如下:

观察日当天3M Shibor小于基准比较值时,存续期限与收益率(以下简称“低档收益率”)的对应关系如下:

观察期内非观察日收益率按照上一观察日实际收益率执行。

整个存续期收益率(年化)=[(存续期内3M Shibor小于基准比较值的天数)*(实际存续天数对应的低档收益率)+(观察期内3M Shibor大于等于基准比较值的天数)*(实际存续天数对应的高档收益率)]/实际存续天数。

银行将根据资金运作情况不定期调整3M Shibor基准比较值以及各档次收益率,并将提前在门户网站、网上银行或银行营业网点公告。

最差可能情况:客户购买本产品可以获得银行提供的本金完全保证,若在每一观察日3M Shibor均小于基准比较值的,则整个存续期客户获得的年化收益率按实际存续期间对应的低档收益率计算,并以此为基础计算客户应得收益。

3、产品提前终止

出现以下情况,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如银行提前终止本产品的,本产品协议自动终止。银行宣布提前终止本产品,应提前在门户网站、网上银行或银行营业网点公告:

(1)若本产品余额持续10个工作日低于产品规模下限;

(2)由于监管机构要求或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终止产品;

(3)因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导致银行无法继续履行产品协议;

(4)银行根据市场情况认为需要终止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投资、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价格结构型产品,风险极低,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的影响,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可能存在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提前终止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短期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公司相关部门将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18年4月26日发布的《三角轮胎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为6.70亿元人民币,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为17.95亿元人民币。

六、备查文件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活期型结构性存款S款(价格结构型)产品协议》

特此公告。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