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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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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8-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656  公司简称:泰禾光电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内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8年1-6月,公司管理层根据去年年度末制定的发展目标以及规划,制定了详尽的经营方针,密切跟踪国内以及国际的市场变化,积极的拓展市场,提升产品的知名度与品牌度。报告期内,公司成功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在衔接好上一届董事会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的制定了本届的发展方针。在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的努力下,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832.10万元,同比增长19.34%,实现净利润3,505.81万元,同比增长23.32%,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务持续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公司的主营业务在技术领域中取得了较好的提高,推出了技术水平更高的产品以及更加全面的服务。智能检测技术水平实现了提升,公司机器人业务稳步发展,在已有的码垛机器人、AGV、自动化立体仓库、行业性专用机器人等产品基础上,公司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开展拆垛机器人和装卸机器人的研发工作。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经营情况的讨论分析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归纳:

(一)注重技术升级创新,提升发展实力

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方面: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是目前主营业务之一,公司研发了更好的防尘分选设备,实现设备在强灰尘下的稳定工作。同时开发了技术性能更佳的防水设备,保障带水物料运行时,整体防水,满足带水物料分选时,光学系统的清洁,保证性能的稳定性。

报告期内,泰禾光电始终坚持“革新视界·服务全球”的使命理念,秉持精益求精的原则、不断优化创新软硬件配置,推出智华、智睿系列的新产品。公司发布的智华系列新品色选机在智慧互联、图像采集、数据传输、异物剔除、清灰除尘等核心技术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全新升级,把智能物联带入每个人、每个家庭、每个企业,携手迈向“智睿引领、共享未来”的智能世界。智睿大米色选机采用了自主研发的增强性聚光源,在产量全面提升的同时,达到剔除更精准,微浅黄识别精度、腹白识别精度、选净率更出色,极大满足了不同客户的分选需求。智睿系列大米色选机、葵花籽色选机、花生色选机等获得了一致好评。

公司不断注重技术的创新与提升,推出的FG系列果蔬分级系统拥有自主的核心技术,属于公司自主研发产品的重要体现,目前公司这款果蔬色选机可以利用计算机视觉、无损检测技术对水果和蔬菜的形状、颜色、内部品质和重量等全方位地分选,拥有很强的市场竞争力。

工业机器人方面:公司加大在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中的投入,为新产品的研发及技术的提升提供了充分的支持,相关研发产品已经为公司带来了不错的订单量,但由于公司进入工业机器人的行业时间短,客户累积以及销售渠道拓展都需要一定时间,公司机器人总体业务规模尚小。目前,核心部件面阵激光雷达(3D激光雷达)已成功研发,该部件未来还可应用于立体成像、安全防护、实时监测、自主导航、人机协作、虚拟现实等场合,是智能机器人关键传感器之一。 公司目前正在进行拆垛以及装卸机器人的研发,拆垛、装卸机器人研发成功后,智能检测分选装备后端生产物流线将全部实现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智能化生产物流线可以应用到化工、食品、饮料、饲料等工业企业的后端生产物流领域,未来对公司的业绩将会产生较大积极影响。

2018年4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公司使用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7类土特产杂品加工机械、滤筛机商品上的第10623010号“TAIHO”注册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2018年7月,泰禾光电技术中心被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是对公司技术创新能力、研发能力的充分肯定,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公司的行业技术优势,巩固公司核心竞争力。

(二)完善人力资源体系,提供人才支撑

人才体系的建设关系到公司的持久发展,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适合公司进一步发展的规划以及方针。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强同高校间的合作,积极为部分院校提供产学研的研究基地以及相关支持,推动研究成果向实际应用的转化。北京作为全国高等学府集聚的城市,具备着人才以及技术优势,为了提升公司技术水平、研发团队技术实力,公司看准北京的区位优势,适时在北京成立分公司,组建北京研发技术团队,增强公司研发实力。北京分公司目前已经开始运作。

同时,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晋升机制,让能力突出的人才在合适的岗位上最大性的发挥其才能,并为其实施相关工作提供支持。

(三)积极开拓市场空间,提升市场份额

报告期内,公司在注重企业产品品质以及技术提升,加大在营销体系建设中的投入,为了实现对营销体系的全面化管理,在各大区建立营销服务驻扎点,实现深耕市场细化服务的战略方针,积极在做强产品的同时加大对产品的宣传,积极参加产品展销会,开展新品推介会,举办用户技术指导交流会,实现区域与区域间、邻近城市与城市间的交流与互动,同时注重建立同经销商的友好合作。保障客户在下达需求服务指令时能够快速的应答响应,并借助互联网技术实现线上与线下的无缝衔接,借助远程操控协助解决问题。随着公司对营销服务体系建设投入的不断加大,公司品牌知名度将进一步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同时,公司扩充销售团队的人员,积极对销售人员进行培训指导,提升销售人员的业务能力。

公司制定了适合不同区域的营销策略,由于国际形势严峻,国际环境复杂,公司采取了积极稳健的措施应对大环境的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总体而言国际形势变动对公司经营发展未造成严重影响。

(四)健全售后服务站点,保障售后服务

公司为了配合新品推介以及满足客户需求,在多省市建立售后服务站点,并且派员驻扎,保障实时响应客户的需求,在产品销售集中的时间段组织产品技术学习交流会,介绍学习产品的新功能,保障用户的使用体验。应用互联网技术建立线下沟通交流指导的技术群,实时的总结汇报技术操作知识以及保养维护措施,报告期内公司售后服务保障系统获得了客户的一致认可。

(五)强化生产管理系统,坚持品质建设

公司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控制和生产管理制度,确保每件产品从原材料采购到产成品出库的每个环节均经过严格的质量检验,确保产品品质,满足客户要求,对生产流程和工艺进一步优化调整,提高了生产效率和产品合格率;在研发、供应系统等方面,通过创新、优化设计、创新工艺、积极开发新的供应商,加大对原有供应商与供货价格的管理,降低了产品的采购成本,保障了公司原材料的品质,建立健全了环境安全保护管理体系;在安全管理方面,杜绝了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要求,健全环保设施,以及环保管理制度。

(六)推进内控体系建设,维护股东利益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为有效防范公司经营管理风险,确保公司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内控体系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为了实现公司治理以及公司业绩的进一步提升,积极的任人唯贤,在新一届董事会换届选举中积极选任具有专业胜任能力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以及管理工作的开展做好了准备。公司适时的组织董监高学习相关管理、法律等方面的知识,提高其任职及管理能力。

另外,报告期内,为了满足公司发展需求,公司积极引进人才对各类业务、各部门现行制度、业务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和风险评估,建立健全各项内控制度和业务流程,有效保障公司的平稳持续发展,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投资者的价值投资。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泰禾光电 证券简称:603656 公告编号:2018-048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7日以通讯加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8年8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其中董事王文刚先生、陈结淼先生、张圣亮先生、蒋本跃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现场参加董事会,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大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且财务报告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报出《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资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报出《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营及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光电 公告编号:2018-049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公司2018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帐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12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99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1.9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607.09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751.2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会验字[2017]185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本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的情形。

2017年3月16日,公司分别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黄山西路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募集资金3,166.98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会专字[2017]3093号)。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7年5月16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

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30,00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能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8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光电 公告编号:2018-050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为了适应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与管理水平,现根据实际的经营需要将公司的募集资金建设项目实施地点进行部分变更,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12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99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9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607.09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751.2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会验字[2017]185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二、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情况

为充分利用公司现有资源,发挥公司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此次变更募投项目“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地点,具体如下:

除此之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其他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金额、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

为充分利用公司现有资源,发挥公司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审慎研究,将募投项目“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实施地点在原有基础上增加肥西县桃花工业园编号肥西[2018]20号地块,并将“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原计划的安徽省肥西县紫蓬工业聚集区方兴大道与森林大道交叉口亦变更至此地块。该地块于2018年7月20日通过招拍挂方式竞得,与公司现有主厂区仅一墙之隔,变更募集资金实施地点至此地块更利于公司集中管理,优化生产流程布局,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亦符合公司整体规划和长远发展。

四、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营及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由于项目实施地点发生变更,公司尚需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履行项目建设、环保等方面的审批或备案手续。公司将积极争取尽早完成与该项目相关的审批或备案手续。

五、相关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8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作上述变更。此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实施地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此次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该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实施地点。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变更“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实施地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本次调整不会对原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我们同意上述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事项。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亦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实施地点变更,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4、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光电 公告编号:2018-051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于8月7日通过通讯加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成应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资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本次公司变更“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实施地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本次调整不会对原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我们同意上述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