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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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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公告

2018-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天津松江 公告编号:临2018-079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天津恒泰汇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汇金”)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江集团”)

●担保金额为人民币贰亿元整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恒泰汇金向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借款,金额为人民币贰亿元整,借款期限不超过一个月,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2016年5月18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松江集团通过天津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西支行向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借款人民币壹拾亿元整,期限三年,公司为此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以名下华盈大厦76套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松江团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江团泊”)以名下芳湖园、盛湖园项目在建工程及整宗土地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松江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和天津运河城投资有限公司分别以名下东丽湖项目商业土地和名下熙雅花园项目在建工程及整宗土地提供抵押担保,详见公司临2016-049号公告。

目前,该笔贷款余额为8.561亿元,鉴于芳湖园部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及预售登记工作已完成,现追加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松江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恒盛广场部分房产、松江团泊名下盛湖园、芳湖园部分在建商品房及土地提供抵押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天津恒泰汇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 1-1-2203-9

法定代表人:庞国栋

注册资本:叁仟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恒泰汇金资产总计1,765,071,605.17元,负债合计1,553,932,947.10元,2017年营业收入为91,239,626.66元,2017年净利润为19,083,234.55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恒泰汇金为公司控股75%的子公司。

(二)公司名称: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七支路8号

法定代表人:曹立明

注册资本:陆亿贰仟陆佰壹拾柒万贰仟陆佰贰拾叁元叁角伍分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房地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公用事业、环保业、物流业、能源、建材、建筑行业、文教体育卫生行业、旅游业、餐饮娱乐业、传媒业、园林绿化业进行投资;道路、桥梁开发、建设;沿线附属设施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电子与信息、机电一体化技术开发;工程咨询。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松江集团资产总计5,989,581,155.95元,负债合计4,770,872,653.67元,2017年营业收入为177,976,328.06元,2017年净利润为-219,298,874.08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松江集团为公司控股88.12%的子公司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金额:人民币贰亿元整;担保方式: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担保金额:本次追加抵押物不影响该笔贷款的担保余额,本次追加抵押物对应被担保债权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4.88亿元;担保方式:天津松江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名下恒盛广场部分房产、松江团泊名下盛湖园、芳湖园部分在建商品房及土地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限:抵押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全部被担保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为日常经营所需,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已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2018年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申请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等方式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65亿元人民币(上述担保金额可在非全资控股子公司范围内调剂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为上述担保事项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贰亿元整,在上述议案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截至2018年8月17日,公司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肆亿贰仟万元整(含本次)。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8年8月17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57.03亿,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01.32%。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天津松江 公告编号:2018-080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8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友谊南路与外环线交口东北侧环岛西路天湾园公建1号楼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曹立明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宋波女士、职工监事赵宁先生因公未出席会议;职工监事黄涛先生因个人原因未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不涉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申秋律师、侯为满律师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