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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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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2018-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07 证券简称:*ST天业 公告编号:临2018-063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8月21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对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2406号)( 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现有如下问题需要你公司作进一步补充披露。

一、关于独立董事意见

1.半年报披露,由于公司2017年年报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尚未完全消除、会计师指出的问题未能获得充分的说明和解决,公司三位独立董事无法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请公司就2017年年报和问询函回复中会计师指出的问题是否仍然存在逐项进行详细说明及论证,请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表意见。

二、关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银行、其他金融及非金融机构借款254,851.99万元已逾期,2018年1-6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84.65万元,公司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核实以下信息。

2.半年报披露,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29.85亿元,其他应收款20.02亿元,请公司:(1)分别列示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账款的欠款对象、利率、期限及逾期未还款原因(如有);(2)补充披露上述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欠款对象与控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债权债务关系,是否为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3)结合前述情况,说明上述应收款项的回收是否存在问题及预计回收时间。

3.半年报披露,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应收款项累计比期初应收款项58.47亿元减少8.6亿元。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占用公司的9.87亿元已经归还,请披露上述归还资金的会计处理明细。

4.半年报披露,公司存在对深圳天盈3.1亿元其他应收款,存在对天慧置业11.09亿元其他应收款,而且天慧置业其他应收款规模比期初上升1.72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其他应收款产生的原因、未收回的原因及预计回收时间。

三、关于矿业业务

5.半年报披露,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矿业业务勘探支出为4.19亿元,比年初2.56亿元增加1.63亿元,请公司分项列示勘探支出具体明细,并详细说明勘探支出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6.半年报披露,公司上半年矿业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83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3.9%。请公司:(1)补充披露矿业前五大客户、收入金额及回款情况;(2)补充披露营收下滑的原因和合理性。

7.半年报披露,公司矿业业务子公司天业黄金上半年净利润为亏损1.5亿元,主要原因系境内母公司部分借款逾期增加罚息及境外公司矿石品位下降影响收入减少、成本增加。请公司:(1)补充披露天业黄金对外借款金额、期限及利息;(2)补充披露矿业业务成本主要增加项目及金额,并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四、关于公司年报回复承诺事项进展

8.半年报披露,东营万佳和天盈实业股权转让款回收工作正在推进中,但年报回复函中披露上述股权转让款合计约2.72亿元预计于2018年7月31日前回收,请公司:(1)补充披露股权转让协议中的付款条款,详细说明未按时回收的原因;(2)补充披露交易对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债权债务关系,并说明上述款项回收是否存在障碍,是否构成或变相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3)补充披露上述股权转让款回收进展及预计回收时间。

9.半年报披露,公司将参股的地产项目公司股权转让,以实现资金回流。如项目公司股权转让,北京密云项目将于2018年6月30日前,实现项目资金回流5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该项目公司股权转让进展及资金回流情况。

五、其他

10.半年报披露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为4.96亿元,请公司:(1)补充披露前五大客户的名称、采购金额及采购产品名称;(2)分别列示截至目前的回款情况;(3)说明与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3号》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准备《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公司将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尽快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