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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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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信目标收益一年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2018-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建信目标收益一年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建信目标收益一年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通过通讯方式召开,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18年8月7日起,至2018年8月20日17:00止。经统计,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所代表的4,801,079,000.00份有效基金份额出席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占权益登记日(2018年8月6日)基金总份额份的99.99%。

上述出席情况达到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满足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建信目标收益一年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了《关于建信目标收益一年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建信目标收益一年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浮动管理费计算方法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大会议案”),并由出席大会且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本次会议上述两项议案分别进行表决。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授权的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了计票;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公证员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发表了见证意见。

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均为:

4,801,079,000.00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关于建信目标收益一年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出席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的100%,达到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的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关于调整建信目标收益一年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浮动管理费计算方法有关事项的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出席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的100%,达到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的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上述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建信目标收益一年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关于建信目标收益一年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建信目标收益一年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浮动管理费计算方法有关事项的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10,000元,律师费25,000元。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建信目标收益一年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上述费用均由基金资产列支。

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8月21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建信目标收益一年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建信目标收益一年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浮动管理费计算方法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关于《建信目标收益一年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情况

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建信目标收益一年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将变更基金类型、调整基金运作方式、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投资限制、基金费用、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变更基金名称等内容,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详见《建信目标收益一年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方案说明书》(见备查文件《关于召开建信目标收益一年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公告》的附件五)。

基金管理人将在网站上公布经修改后的《建信睿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建信睿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据此更新的《建信睿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修订和更新后的文件生效日详见相关公告。

四、关于选择期安排情况的说明

1、选择期的时间安排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于2018年8月21日生效,建信目标收益一年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18年8月22日进入选择期,至2018年9月18日选择期结束。

2、选择期期间的申购、赎回安排

在选择期期间,建信目标收益一年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不开放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仅开放赎回业务。

3、选择期期间的投资安排

在选择期期间,由于本基金需应对赎回等情况,基金份额持有人同意在选择期豁免《建信目标收益一年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限制等条款。

4、选择期期间的相关费用安排

在选择期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赎回时,同意根据《建信目标收益一年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进行费用支付。

选择期内,本基金不收取管理费(选择期的首日除外)及托管费。

五、建信目标收益一年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浮动管理费计算方法的说明

本次持有人大会《关于建信目标收益一年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建信目标收益一年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浮动管理费计算方法有关事项的议案》均已获得表决通过,故本基金将根据第三个封闭期起始日起至本基金变更为建信睿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特定期间的基金业绩表现收取浮动年管理费,计算方法调整如下:

本基金将第三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起(即2018年3月27日,包括该日)至本基金进入选择期的首日(即2018年8月22日,包括该日)的期间作为本次业绩考核周期,根据基金本次业绩考核期间内的基金业绩表现收取浮动管理费。

浮动年管理费的适用费率(m)是根据上述业绩考核期间内年化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R)与“一年定期存款利率(r)+1%”的大小来决定的。

其中:

(1)R的计算方法如下:

R=[(NAV1+D)/NAV0– 1]/本次业绩考核周期实际天数*365

NAV1为选择期首日未扣除管理费的基金份额净值;

NAV0为本基金第二个开放期最后一日(即2018年3月26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D为以本次业绩考核周期最后一个业绩考核周期内的任一日为除息日的份额红利的总和。

(2)r为第二个开放期第一日前的倒数第三个工作日(即2018年2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

本基金在第三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即2018年3月27日,包括该日)至本基金进入选择期的首日(即2018年8月22日,不包括该日)的期间不计提管理费,而是在选择期的首日(即2018年8月22日)对管理费进行一次性计提,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m÷365×本次业绩考核周期实际天数

其中,

H为选择期首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选择期首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未扣除管理费)

m为选择期首日适用的基金管理费率

六、备查文件

1、《关于召开建信目标收益一年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关于召开建信目标收益一年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关于召开建信目标收益一年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