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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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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电话:021-65370077-209

公司网站:www.jiyufund.com.cn

87)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400-619-90595

网址:www.fundzone.cn

88) 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锦康路308号6号

法定代表人:戴新装

客服电话:400-820-1515

网址:www.zhengtongfunds.com

89)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浦东新区福山路33号9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客服电话:400-821-0203

传真:021-50710161

90) 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a座17层

法定代表人:陈超

联系人:赵德赛

客服电话:95518/4000888816

公司网址:http://fund.jd.com

91) 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章

联系人:曹庆展

客服电话:400-066-8586

公司网址:www.igesafe.com

92) 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客服电话:400-6411-999

网址:www.taichengcaifu.com

93)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陆家嘴软件园10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户服务电话:400-921-7755

公司网址:www.leadfund.com.cn

94) 济安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4号楼40层46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北京财富中心A座46层

法定代表人:杨健

客服电话:400-673-7010

公司网站:www.jianfortune.com

95) 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A座5层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客服电话:010-59013842

公司网址:www.wanjiawealth.com

96) 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楼soho现代城C座18层1809

法定代表人:戎兵

客服电话:400-6099-200

公司网址:http://www.yixinfund.com

(三)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法定代表人:弓劲梅

联系人:石楠

电话:010-66577769

传真:010-66577750

(四)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梁丽金、刘佳

(五)会计师事务所

法定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赵柏基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庞伊君

联系人:庞伊君

四、基金的名称

泰达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的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追求资本的长期持续增值,为投资者寻求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证券投资基金法》实施后,在相关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基金股票投资范围最高可以达到基金资产净值的100%。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全面引进荷兰银行的投资管理流程,采用“自上而下”资产配置和行业类别与行业配置,“自下而上”精选股票的投资策略,主要投资于具有国际和国内竞争力比较优势和长期增值潜力的行业和企业的股票。

资产配置和行业类别与行业配置,主要采用“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1)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MVPS模型,结合宏观和行业分析,确定投资组合资产配置比例;(2)根据行业特点和市场状况,确定行业类别与行业配置比例。

精选个股主要采用“自下而上”的投资策略包括:(1)以流动性指标筛选股票。(2)对筛选后的股票进行定量分析和评分筛选。(3)以定性的股票评级系统全面考察公司股票的未来发展。

在债券投资方面,基金管理人将依据市场利率的预期变化或不同债券收益曲线的变化,利用利率期限结构差异,权衡到期收益率与市场流动性,选择适宜的债券,构建和调整债券组合,在追求投资收益的同时兼顾债券资产的流动性和安全性。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70%×富时中国A600指数收益率+30%×中债国债总指数(财富)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范围决定了本基金属于风险较高的证券投资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已于2018年7月25日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2018年6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3、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3.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3.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4.1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上述债券明细为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全部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8.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投资于股指期货。该策略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投资于国债期货。该策略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9.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9.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投资国债期货。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况,在报告编制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其他资产构成

12、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13、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4、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4年7月9日,截止2018年6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1.历史各时间段收益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70%×富时中国A600指数收益率+30%×中债国债总指数(财富)。

富时中国A600指数是富时指数公司编制的包含上海、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总市值最大的600只股票并以流通股本加权的股票指数,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

中债国债总指数(财富)是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推出的中国国债总指数,该指数系基于全市场角度编制的指数,价格选取上更侧重于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选样广泛,全面而细致反映债券市场变动。

2.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2004年7月9日-2018年6月30日)

注: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及截止报告期末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要求。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运作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证券交易费用;

4、基金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支的其它费用。

(二)基金运作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按基金前一日的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管理人划款指令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前一日的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的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一)3至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复核后从本基金资产中支付。基金合同生效前的验资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从基金认购费用中列支,招募说明书、发售公告等信息披露费用根据有关法律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列支。

4、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以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及基金托管费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告,无须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通过。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本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之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不得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及基金持有人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纳税。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本期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7月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6月30日。现就本期更新招募说明书截止日前主要更新内容说明如下:

(一)在“重要提示”中,更新了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的截止日期。

(二)在“一、绪言”中增加“《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三)“二、释义”新增“《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流动性受限资产”、“摆动定价机制”内容。

(四)对“三、基金管理人”中,基金管理人概况、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等部分进行更新。

(五)“七、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基金间转换”根据流动性新规修改。

(七)“八、基金的投资”部分投资组合报告内容更新至2018年6月30日及更新投资范围、投资限制部分内容。

(八)“九、基金的业绩”部分对基金业绩更新至2018年6月30日,并更新了历史走势对比图。

(九)“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部分增加内容。

(十)“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增加内容。

(十一)对“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进行更新及增加内容。

(十二)更新“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内容。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2日

(上接13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