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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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8-053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8年上半年,全社会用电量快速增长,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宽松。上半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3.23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4%,增速同比提高3.1个百分点。其中,一、二季度分别增长9.8%和9.0%,增速连续8个季度保持在5.5%-10%的增长区间。发电结构绿色化转型持续推进,非化石能源发电新增装机比重创新高,不合理弃风弃光问题继续得到改善。报告期内,电力燃料供应偏紧,电煤价格总体处于高位波动态势,煤电企业经营形势仍然较为严峻。2018年上半年,广东省全社会用电量累计2,93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28%。

2018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9.81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7亿元,按期末总股本计算,每股收益0.1355元。截至2018年上半年,公司总资产788.0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09.77亿元。

2018年上半年,公司所属电厂累计实现上网电量165.39亿千瓦时,同比上升35.05%。其中:燃煤电厂107.25亿千瓦时,燃机电厂28.64亿千瓦时,水电12.16亿千瓦时,风电7.15亿千瓦时,光伏发电5.86亿千瓦时,垃圾发电4.32亿千瓦时。环保公司上半年处理生活垃圾151.42万吨。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将宿迁中铂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潮州深能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共两家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同时报告期内新设立的潮州市湘桥深能环保有限公司、开鲁深能北方光伏有限公司、深能扬州新能源有限公司、深能甘垛扬州新能源有限公司共四家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公告编号:2018-050

公司债券代码:112615公司债券简称:17深能01

公司债券代码:112616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12617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G1

公司债券代码:112713 公司债券简称:18深能 01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七届八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七届八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8月22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完成。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18年8月13日分别以专人、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会议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董事九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济师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徐同彪先生为公司总经济师。

1、个人情况介绍

(1)个人简历

徐同彪,男,汉族,1962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程师。曾任山东省电力一公司机械科技术员、团支部书记,深圳山东核电公司供应科计划员、副科长、科长、党支部副书记,深圳市西部电力有限公司办公室秘书、副主任、工会副主席、主任、董事会秘书、工会主席、经理助理、副经理、副总经济师,河源电厂联合执行办公室副主任,能源集团计划发展部副部长(正部级)、部长,能源集团计划发展部和燃料管理部党支部书记,惠州深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监事,本公司规划发展部总监,本公司规划发展部和燃料管理部党支部书记,深能合和电力(河源)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规划发展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总经济师、战略规划部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兼妈湾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海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2)徐同彪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3)徐同彪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4)徐同彪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本公司李平、房向东、刘东东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徐同彪先生为公司总经济师的事项的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总经济师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规定。

(2)徐同彪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3)徐同彪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同意聘任徐同彪先生为公司总经济师。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财务公司2018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详见2018年8月23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睢宁阿特斯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并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关于收购睢宁阿特斯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董事会审议:

1、同意深能南京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收购睢宁阿特斯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股权收购款为人民币8,970.00万元。

2、同意公司为上述项目向深能南京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8,970.00万元。

3、同意深能南京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为睢宁阿特斯新能源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融资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623.60万元。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顺平县泰鑫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本议案未达到应专项披露的事项标准),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能北方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控股公司)拟收购顺平县泰鑫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鑫新能源)100%股权,股权收购价格为人民币0元。收购完成后,泰鑫新能源继续完成河北顺平县神南镇南神南村九龙山3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泰鑫项目),泰鑫项目工程总投资不超过人民币21,300万元,其中自有资金比例为20%,其余投资款通过融资解决。公司为该项目向北方控股公司增资人民币4,260万元,北方控股公司向泰鑫新能源增资人民币4,260万元。

本次收购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本次收购事项不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名称:泰鑫新能源。

成立时间:2016年1月2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36MA07MW9WXN。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建湘。

注册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顺平县神南乡南神南村。

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光伏发电;新能源技术开发、咨询、推广、服务;大棚技术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西藏域为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3、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西藏域为新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07月2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1003976873211。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李小建。

注册地址:拉萨市仙足岛东区公寓楼2单元4楼8号。

经营范围:新能源开发、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股东结构:李小建持有50%股权,苏洪波持有50%股权。

本公司与本次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4、收购股权情况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审计,截至专项审计基准日2017年8月31日,泰鑫新能源总资产为人民币14,792.19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14,792.19万元,净资产为0万元。经深圳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截至资产评估基准日2017年8月31日,泰鑫新能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0万元,较账面净资产评估增值0万元,增值率0%。

经协商,北方控股公司以人民币0万元收购泰鑫新能源100%股权。收购完成后,北方控股公司将持有泰鑫新能源100%股权。

5、项目投资情况

泰鑫新能源投资的河北顺平县神南镇南神南村九龙山3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泰鑫项目)装机容量为3万千瓦。泰鑫项目于2016年11月17日取得河北省发改委出具的《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冀发改能源备字[2016]93号),已于2017年6月并网发电。泰鑫项目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21,300万元, 其中自有资金4,260万元,其余投资款通过融资解决。

6、收购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收购泰鑫新能源股权,可增加公司的清洁能源比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是落实公司“十三五”战略目标重要举措。

7、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本次收购已通过股权转让合同明确了泰鑫新能源的或有债务及其他未披露的或有风险由西藏域为新能源有限公司负责,交易或有风险可控。

8、董事会审议意见:

(1)同意北方控股公司收购泰鑫新能源100%股权,股权收购价格为人民币0元。

(2)在收购完成后,同意泰鑫新能源继续完成泰鑫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21,300万元, 其中自有资金为人民币4,260万元,其余投资款通过融资解决。

(3)同意公司为泰鑫项目向北方控股公司增资人民币4,260万元;同意北方控股公司向泰鑫新能源增资人民币4,260万元。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深能集团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详见《关于公司向深能集团申请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8-052〉),此项议案获得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同意公司通过华夏银行深圳分行向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6亿元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5年。因涉及关联交易,五名关联董事熊佩锦董事长、黄历新副董事长、李明董事、孟晶董事、俞浩董事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本项议案得到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并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本次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事项,主要是为有效解决公司资金需求,确保公司拥有稳定充足的现金流量用于生产经营和发展;委托贷款事项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向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事项。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燃气板块股权划转增资的议案》(本议案未达到应专项披露的事项标准),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 基本情况

公司拟对所属燃气板块股权进行整合,将持有的惠州市城市燃气发展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燃气)87.5%股权、潮州深能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潮州燃气)51%股权、舟山深能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燃气)65%股权、潮州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潮州昆仑燃气)26%股权划转给全资子公司深圳能源燃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能燃控)。公司将所持有的上述4家燃气公司股权按账面净值划转给深能燃控,获得深能燃控100%的股权支付。

2、 股权划转方式

因深能燃控是公司100%控股的子公司,本次股权划转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符

合特殊性税务处理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划转采取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方式。截至2018年8月7日,上述4家燃气公司股权账面净值为人民币45,693.62万元,深能燃控因本次股权划转对应增加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人民币45,000万元,其余账面净值共人民币693.6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具体金额以交割日数据为准)。划转完成后,深能燃控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95,000万元,本次股权划转前后深能燃控股权均由公司100%持有。

3、 整合目的及影响

本次股权划转是公司内部为调整业务架构而实施资产整合,划转完成后,有利于优化公司管控模式,理顺管理关系,提升运营效率。本次股权划转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股权结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影响。

4、董事会审议情况

同意公司将持有的惠州燃气87.5%股权、潮州燃气51%股权、舟山燃气65%股权和潮州昆仑燃气26%股权按账面净值划转给深能燃控,即公司以上述4家燃气公司的股权对深能燃控进行增资,获得深能燃控100%的股权支付。深能燃控因此次股权划转对应增加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人民币45,000万元,其余账面净值共人民币693.6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具体金额以交割日数据为准)。股权划转完成后,深能燃控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95,000万元,由公司100%持有。

(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启动资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公司董事会七届八十九次会议决议。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公告编号:2018-051

公司债券代码:112615公司债券简称:17深能01

公司债券代码:112616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12617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G1

公司债券代码:112713 公司债券简称:18深能 01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睢宁阿特斯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提供担保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收购项目情况

(一)项目概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能南京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控股公司)拟以人民币8,970万元收购睢宁阿特斯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睢宁阿特斯)100%股权,公司拟为该收购项目向南京控股公司增资人民币8,970万元。

收购完成后,南京控股公司为睢宁阿特斯向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623.60万元。

本次收购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本次收购及担保事项不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睢宁阿特斯的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16年11月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00MA1MY17B1L。

注册资本:人民币7,800万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7,8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国兴。

注册地址:睢宁县双沟镇纪湾村村部西侧。

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食用菌种植、蔬菜种植、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权属情况:睢宁阿特斯100%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诉讼、仲裁事项或其他争议,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睢宁阿特斯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9年07月0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691330112T。

注册资本:41,575.80万美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瞿晓铧。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高新区鹿山路199号。

经营范围:从事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开发、投资及运营管理;在中国境内设立太阳能光伏产品的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太阳能硅材料、硅片、电池片、电池组件等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从事太阳能光伏产业涉及的硅材料、硅片、电池片、电池组件生产的投资建设等。

本公司与本次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收购股权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专项审计基准日2017年11月30日,睢宁阿特斯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9,555.85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21,564.14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7,991.71万元。经深圳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17年11月30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人民币9,122.24万元,较审计净资产增值人民币1,130.53万元,增值率14.15%。

经协商,南京控股公司以人民币8,970万元收购睢宁阿特斯100%股权。收购完成后,南京控股公司将持有睢宁阿特斯100%股权。

(五)项目投资情况

睢宁阿特斯投资的3万千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位于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双沟镇纪湾村,规划容量3万千瓦,2016年11月15日取得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该项目已于2017年6月全容量并网发电。

(六)收购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通过南京控股公司收购睢宁阿特斯100%股权,将进一步拓展江苏新能源市场,进一步增加公司清洁能源比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二、担保情况

(一)担保基本情况

收购完成后,为保证项目的资金需求,南京控股公司为睢宁阿特斯向金融机构申请的融资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623.60万元。

(二)被担保人情况(见前文)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南京控股公司为睢宁阿特斯向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623.60万元。

2、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3、保证期间:担保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经测算,睢宁阿特斯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项目投产后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担保情况如下表: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向控股或参股企业提供的担保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未对无产权关系的单位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同意南京控股公司收购睢宁阿特斯100%股权,股权收购款为人民币8,970.00万元。

(二)同意公司为睢宁阿特斯项目向南京控股公司增资人民币8,970.00万元。

(三)同意南京控股公司为睢宁阿特斯向金融机构申请的融资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623.60万元。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公告编号:2018-052

公司债券代码:112615公司债券简称:17深能01

公司债券代码:112616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12617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G1

公司债券代码:112713 公司债券简称:18深能 01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深能集团申请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通过华夏银行深圳分行向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能集团)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6亿元的委托贷款,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五年,贷款利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预计委托贷款本金和五年利息总计不超过人民币8.17亿元,关联交易申请该笔贷款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深能集团董事长熊佩锦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深能集团董事黄历新先生担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深能集团董事李明先生、孟晶女士、俞浩女士担任本公司董事。根据相关规定,深能集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了该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董事会七届八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深能集团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五名关联董事熊佩锦董事长、黄历新副董事长、李明董事、孟晶董事、俞浩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本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根据公司《章程》,该关联交易事项不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深能集团

成立时间:1985年7月15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3,097.12万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23,097.12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佩锦。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68号5、35-36、38-41层。

经营范围:各种常规能源(包括电、热、煤、油和气)和新能源的开发、生产、购销;各种能源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管理和经营;经营能源工程项目所需的设备及其配件、器材、钢材、木材、水泥和其它原材料;经营进出口业务(按深贸管审证字第147文办理);经营为能源工程配套的人员培训、咨询及其它相关服务业务(具体另行申报);环保技术的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投资和经营为能源项目所需燃料、原料及设备的运输业务(公路、沿海、远洋)。物业管理(凭物业管理资格证书经营)、自有物业租赁。

股东结构: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75%股权,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有25%股权。

深能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深能集团于2007年在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开立了结算账户,本公司董事会七届八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自2012年深能集团分立后,与公司已不存在股权关系,根据《深圳银监局关于做好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评估工作的通知》(深银监发[2018]4号)要求,深能集团办理在财务公司开立的结算账户的注销和存款余额转出手续,将资金存放于华夏银行深圳分行活期账户。

为有效解决公司资金需求,公司本次拟通过华夏银行深圳分行向深能集团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6亿元的委托贷款,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五年,贷款利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预计委托贷款本金和五年利息总计不超过人民币8.17亿元,申请该笔贷款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深能集团申请委托贷款有利于满足公司的日常流动资金周转的需求,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

截至披露日,本年度深能集团在财务公司发生存款本金及利息金额为人民币46,753.98万元,深能集团控股子公司珠海深能洪湾电力有限公司在财务公司发生存款本金及利息金额为人民币9,556.99万元,合计金额为人民币56,310.97万元。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本公司董事会七届八十六次会议及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租赁

本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租用深能集团房屋及建筑物,截至披露日,本年度发生租赁费金额为人民币406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得到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董事会七届八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本次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事项,主要是为有效解决公司资金需求,确保公司拥有稳定充足的现金流量用于生产经营和发展;同时,委托贷款事项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向深能集团申请委托贷款事项。

七、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七届八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深能集团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本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通过华夏银行深圳分行向深能集团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6亿元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5年。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